知府大人方才从后堂慢慢地走了出来。 众人除了陈氏与林展云,尽皆下跪。
当林季明听到罪状是“伙同次兄林志明重伤长兄林忠明,致林忠明瘫痪在床,意图夺取家产”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待要大声呼叫冤枉、全是陷害,然而他脸上的伤涂了膏药,不知那膏药上混了什么进去,竟令他出不得高声,只能在喉咙底下发出含糊的声音。
证人是两个林家的积年老仆,一个是林老太爷的仆人,一个是林忠明的仆人。林忠明当年出事的地点离林忠明的院落最近,第一个跑出来看见现场的自然是林忠明的仆人,他证实林季明当时站在林忠明的身后。
随后林老太爷的仆人证明当年为何陈氏状告的是林志明一人而非两人,乃是因为林老太太哭求林老太爷保下一个儿子。
最为致命的是林季明自己的一个贴身长随出来指证林季明当年的确是和林志明计划好一起去逼迫长兄林忠明分让店铺,后来他见到林季明神色慌张地跑回了院子。
接下去是陈氏的证词,陈氏刻骨的仇恨几乎要从每一个字里满溢出来,恨意和不甘化成字字血泪,倾诉着她当年的委屈和隐忍。
配合陈氏的证词,师爷呈上了证据。
证据是林季明写下的保证书,放弃林老太太名下的所有私产。
经核对,的确是林季明的笔迹。要知道林家极是富裕,林老太太亦是富商之女,出嫁时的嫁妆经营几十年后再加上这些年在林家所得,私产之丰厚,作为一个不是家主的又没有掌事权的儿子,怎么可能无故放弃? 这里面最妙的一着是,这几个证人都是林家仅存的仆人,因为年纪大在林家之外置有家舍,因此并不住在林家。而其余那些在现场的仆人因为住在林家都在倭寇的夜袭中大部分都已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