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拉倒。”陈放一扭头往食堂的方向去。
“诶别啊,放哥放哥,要。”路识卿把陈放连肩膀带人地掰回来,想起上次和陈放罚跑的时候他累的那模样,心里还是舍不得,“你就跟场边坐着吧,帮我拿个衣服买个水什么的。而且兴许有男朋友在旁边看着,我就跑得更快了,顺便帮我数数超了几个人。”
“自带跟班,没人比你更有排面了。”陈放笑了笑,接过路识卿脱下的校服外套,开玩笑说:“别跑太快啊,眼花了容易认错人。”
“你敢认错个我看看。”路识卿嘴里说着没什么威胁性的威胁,冲陈放笑了下,转头合流进了绕着操场跑圈的人流中。
陈放在旁边看台上随便找了个没人的地儿,抬眼往操场上看,一眼就捕捉到了路识卿的身影。
落日余晖洒在他身上,像是聚光灯,而陈放是台下的观众。
是属于路识卿一个人的观众。
怎么可能认错呢。
即使混在再庞大的人群中,路识卿也不可能会被淹没。
他是那样出众的一个人,出众到好像他并不该身在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地方,和身边注定庸碌的人们格格不入。
他在发光,无时无刻的,甚至跑动起来的时候,连周身的空气都是耀眼的。
只有每次被他抱个满怀时,陈放才会感觉自己不是在黑暗里原地打转,依稀可以看清脚下正在走着的路,好像自己也被点亮一样。
路识卿出现的第一次,以及之后的每一次,陈放收进眼睛里的每一个光点,都是从他身上采撷而来的,是猝然闯入陈放浸泡许久的昏暗生活里,唯一的、不可取代的光源。
没有人会和路识卿一样。
他是特别的。
当路识卿第四次跑到看台跟前,冲他做了个大大的飞吻动作时,陈放才回过神来笑了笑,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土,准备去小超市给路识卿买瓶水回来。
晚休期间的小超市就没有人少的时候,都在结账口大排场龙。陈放拿了两瓶运动饮料,挑了结帐手速最快的阿姨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