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见他为什么事着急成这样,还用跑的。
而且速度不算慢,姿势也挺协调,一点不显得狼狈,皮肤又白,腰细腿长……
路识卿开始怀疑自己大概是个颜狗,否则怎么陈放不管什么样都那么好看呢。
连有小情绪的样儿都好看。
虽然让陈放着急并不是他本意,但不得不承认,他竟然有点享受这种感觉。
就是知道并不是你怎样都无所谓,最起码有一个人的情绪会跟着你改变,哪怕多少是有那么点不高兴,但很有分寸又不至于让人内疚,明白那是因为在乎你。
看着陈放的背影,路识卿突然很想跟上去,看看他男朋友是怎么为了他着急的。
把陈放塞进怀里的衣服披上,小物件放进裤兜里,路识卿拎着水瓶子单脚往前蹦。这时候他也不在乎众目睽睽下这副显而易见的瘸腿模样丢不丢人了,既然是为了追男朋友,把以前装的逼都还回去也没什么所谓。
连路识卿都有点佩服自己的弹跳能力,一直单腿蹦到校门口,中间停都没停。
陈放刚把车推进校门,就看见路识卿正用左腿冲他蹦过来,除了脸上那股痞帅劲儿,活灵活现一只跳跳虎。
“不是让你跟那儿等我么。”陈放把自行车调过头停好,去扶着路识卿跳过没剩几步的距离,“看你这身残志坚的样儿,还能再参加个跳远比赛。”
“我要是现在去参加了,老吴估计能额外给我追加一周的班会,还得送俩花圈。”路识卿打趣地说。
“讲得跟追思会似的,哪有人这么说自己。”陈放踩上脚蹬子,等路识卿自己坐上后座,“上来吧。”
“放哥,我可挺重的,你能带动吗?”
路识卿从外形看就人高马大,光是身板就要比陈放大上一圈,加上浑身肌肉紧实,往后面一坐跟给陈放负重训练似的。平时他载陈放倒是轻而易举,不知道位置换一换,这脚蹬子还能不能转得动。
尤其是他刚坐上后座的时候,看见陈放撑着地的腿轻轻晃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