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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退缩?

她的退缩如果又让他们错过了呢?

乔乔心头一凛,再次抬头的时候,已经直视起方言:

“在医院的时候,你就记起我了吗?”

“是。”

方言其实想说,他从来没有忘记乔乔,但此时决定把后半句话咽下去。

他确实不介意被忘记,也不介意让女孩重新认识自己一次。初见太过潦草,仿佛已经是上辈子发生过的事情了。

他们错过了,不是吗?

医院的那天,自己原本是去医院疗伤,意外得知父亲就在楼上探望友人后立刻决定返程。手腕上的伤是他去直属营与营长“切磋”导致的,结果固然美好,但结果是万万不能让父亲知晓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方言匆忙从医院离开的途中,撞见了乔乔。

十五年的时间,足矣让稚童成长为年轻的军人,也足矣让知己成为陌路人。

他在第一眼时,就认出了乔乔。即便女孩的冲天立起的羊角辫变成长长的麻花辫垂在腰际,即便

乔乔蹲下去捡起苹果的时候,他一直在想,自己该与她“相认”吗?

方言自付功业未成,距离自己的梦想刚刚踏出了第一步,但还没有真正迈入直属营的大门,甚至没有真正地扛过枪,打过仗。

这是最好的时机吗?

再者,乔乔可能会记起在自己四岁时,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哭泣的小男孩,也可能记起那个幼稚可爱的吻,但她会怎么看待现在的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