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31章

陈曦饿到脱力,眼睛发直,收回了向甘蔗投出的多余目光。

前来礼貌问好的高烈:……

心塞一秒。

奄奄一息的肖玲向高烈解释:“不好意思,我们曦姐给我饿伤了,你等我们先吃点东西再说。”

这家烧烤摊还兼了热炒,比起炙烤,热炒要快得多。老板掂锅翻了两下,热腾腾香飘飘的炒粉便端上了桌。

闻到扑鼻香气,陈曦立马有了干劲。火速扒完一碗后,她终于发现了坐在桌旁的高烈,以及跟他一起坐下的两位陌生男人。估计都是高烈的助理。

高烈略尴尬地摸了摸鼻尖,再次主动开口:“曦姐好。”

这可能是他第一次真实看见圈内女艺人吃相如此豪迈,全咽进去了,吃得那叫一个香,完全没有偶像包袱。

当然,陈曦靠全网黑走红,曾被全方位无死角的口诛笔伐过,长得虽然好看,但曾连颜粉都少得可怜,估计也很难有点什么偶像包袱。

高烈只是好奇:“真的很好吃吗?”

陈曦眨眨眼没说话。

她在极度饥饿下进食,味觉必定不客观。好不好吃她不评价,但她问高烈:“你要不自己试试?”

陈曦好客邀请了高烈,也一并好客让老板多拿了两个碗给高烈带来的另两位。

反正,路边摊价格公道,多两个人也不可能把她吃到破产。

一桌五个人沉默的吃了一会儿,高烈突然问:“曦姐,你来这是拍戏的?”

陈曦嗯了声,心道难道我看起来像是来旅游的?

高烈的其中一位助理像是很感兴趣,凑头来问:“是在哪个剧组呢?”

陈曦看了那中年助理一眼,没有吭声。

她跟高烈都谈不上多熟,只是这小孩嘴甜有礼貌,虽然害陈曦受过伤,但主动承担了责任,认错态度也坚决,所以陈曦对他的印象还算好。但这不代表陈曦会有问必答。

像他助理问的这个问题,换成高烈问,陈曦一样也是不会回答的。

他们的交情还没有到能侃侃而谈所有信息的地步。

陈曦不说话,现场就有些尴尬。

中年助理瞥了高烈一眼,高烈摸摸鼻尖道:“曦姐,我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冯导,我现在拍的那剧的导演。”

顿了顿,高烈又问:“《眠城》,你有印象吗?”

这个剧,陈曦确实有印象。

李南那边按下商演、活动,将所有跟她接触过的剧组资料都摆在了陈曦面前。

《眠城》这个大男主剧故事确实不错,但因为档期和角色不够反派这两个原因她不好接,所以就选了现在这个。

陈曦点头。

冯导大马金刀坐在那,撸这陈曦的串撸得风生水起:“我们这剧也算是网剧里的大制作啊,我特别忿忿不平,很想知道你们公司是为了哪部剧把我拒掉的。”

拍过几款爆款网剧的冯导已经有了一定的名气,资方那边给钱爽快,赞助商也为了有限的席位争得头破血流。

照道理来说,陈曦这样的咖位是没道理拒绝他的邀请的,他冯导的剧也多少算是个金字招牌,结果人家推说档期相撞,直接把他给拒了,转头却又在这影视城里与他们狭路相逢。

冯导是真的很想知道,陈曦那边究竟是为了谁的剧,把他给拒了。

陈曦知道,人家会这样忿忿不平的问,便也代表着对她的一种青眼有加,她便温言解释了起来:“冯导的戏挺好的,但是给我的角色戏份挺重,我确实档期不够。”

“两个半月之后,我得要提前进陆导的组。冯导这戏我仔细算了一下,最少也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拍摄时间。”

时间上没法协调,不说陆天已经明确提出过不允许轧戏的要求,陈曦自己也不喜欢轧戏所带来的情绪撕裂状态。

冯钧没想到陈曦居然是因为这个理由拒的他。

在越来越浮躁的环境里,大家习惯了相互协调,彼此退让,尤其是电视剧环境里,因为多在影视城里赶工,剧组与剧组之间相隔得近,彼此协调退让一下,都是很自然的事情。

冯钧冷不妨问:“那你现在这个剧要拍多久?”

陈曦道:“一个月左右吧。”

冯钧:???

冯导震惊脸:“你在这剧里是属于什么番位?”

陈曦:“没有番位。”

冯钧:……

这可能是冯导第一次听说,有人据了二番,跑去演个没番的。

这是什么毛病?

几天后。

临到慈善晚宴的当晚,郑远忧才知道陈曦没有来,而且根本不会来。

他也没给人留面子,当场就跑了。

为了再确认一遍那个晨起爬山的身影,一向睡到日上三竿的郑远忧已经早起了很多天。他拿着望远镜蹲阳台上守株待兔了很多天,甚至一天比一天起得早,几乎天刚擦亮就已经开始在阳台上蹲着了,结果还是没有等到。

而现在,他几乎可以肯定那天看到过的身影就是陈曦,因为他那搞破慈善晚会的发小说了,在他打电话来要求在慈善晚宴上多加陈曦一个名字的那天,人家已经飞去了影视城。

而且,陈曦那公司也回复了,因为艺人的规划问题,暂停了所有的商演和活动,应该是想要全面向影视这一块发展。

也对,她演起戏来灵气逼人,那张神颜也因此显得更为活色生香。

她是适合演戏的。

比起过去那些为了冒头的乱七八糟的新闻事故碰瓷丑态,这一条路确实是个好得多的选择。

郑远忧这人其实不太关注娱乐圈。郑家老爷子还在,家风还算严格,虽然他是a城出了名的纨绔,但纨绔得底线十分之高,酷爱吃喝玩乐,但也就只是非常浮于表面的那种吃喝玩乐。

说起来,他这纨绔公子不嫖不赌不玩女人,实属乖巧。

郑远忧一路往回开,气得牙痒痒。

电话挂了又响,郑远忧艹了一声接起来:“你烦不烦?!”

他那搞慈善晚宴的发小——曲封也没生气,只笑问:“居然是真的喜欢?”

红灯闪烁,前头那车走得瑟缩又慢,郑远忧再次被迫停在了这个需要转弯的路口。他找了找,找了根烟叼在嘴里,又找了找居然没找到打火机。

“艹,”郑远忧将嘴里那根烟扔到了一边,“诸事不顺!”

曲封那边电话没挂,郑远忧连着车里的蓝牙接的电话,音响放大,能听到曲封那边清晰的觥筹交错的背景音。

人行道上的行人被闪烁的通行绿灯提醒,开始奔跑而过。

郑远忧的心无端的平静了一秒,然后他道:“有一点,喜欢吧。”

他家世好,相貌好,打小身边就围了很多人,但他都不喜欢。

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可他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

他挺想认识这个陈曦,也挺想在现实里瞧瞧她那双灵动的眼睛。

他能很明显感觉到自己对于陈曦的兴趣,但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叫喜欢。

所以曲封问他的时候,他第一时间选择的是避而不答。但想想,大约这就是一种喜欢。

他娘的,他要是不喜欢,每天一大早天蒙蒙亮就开始拿着个望远镜跟神经病一样盯着一座几无人烟的山峦,坐在阳台外头喂蚊子干什么?

他又不是神经病偷窥狂。

但这种喜欢,又可能不是他们所说的喜欢。

或许,只是纯粹对于一种美丽事物的观赏欲。

对于郑远忧的回答,曲封一点也不意外。

郑远忧在一群歪笋子里鹤立鸡群的长,意料之外的长得笔直又空心,是极其罕见的没心没肺傻白甜二代。

曲封想了想,还是跟他说了:“你等会如果在路边看见报刊亭,停下来,去买最新一期的《男士装》。”

郑远忧骂骂咧咧的挂了电话,还是忍不住好奇在路边一家报刊亭边停了下来。

灯火阑珊的夜,他降了车窗探出头冲老板喊了几句,老板就拿着个简陋的火机以及最新刊的《男人装》走了过来。

郑远忧没细看杂志,往副驾一丢,先给自己点了根烟。

抽了两口,郑远忧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转头,将刚扔进副驾的那本杂志又拿了起来。

封面,是一身火红旗袍眉间亦有一簇花钿与那炤冽公主扮相有七八分相似的陈曦。

相似,又不相似。

因为炤冽公主的气质是诡谲又柔和的,而杂志封面的陈曦,凌然的眼神微抬的下颌,犹如女王降临。

郑远忧的车打着双闪,在这路口停了好一会儿。

等再开车的时候,郑远忧想:他一定要想个特别有排面的出场方式出现在陈曦的面前。

一定要让她印象深刻,过目难忘,当然最好能让她怦然心动,就像此刻他突然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动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傻白甜富二代郑远忧登场了。

郑家,就是恒和的那个郑家。

今天又是一个肥肥的值得被小可爱们夸奖的一天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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