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便当着白玉辉的面,给小猎物喂了蛊虫。

猎物嘛,怎么玩儿都可以,如果还能顺道钳制住一个小狼狗,那就更好了。

白玉辉今后一定是一只狼狗,那人看他的第一眼,就做出了断定。

白玉辉为了师弟的人参,为了师父的女儿,妥协了。

“师父的女儿?现在在哪儿?还活着?”金陵月虽然没见过那个传说中的小姑娘,但是他知道,那小姑娘一定有师父的影子,才会让白玉辉在回忆的时候,眼睛里都浮上一层欣慰之色。

“活着。这也是我在京城要夹着尾巴做人的最大的原因。我若是有什么不轨之举,乐乐就拿不到和我一样的解药。我能硬扛,她不行。她太瘦弱了。”白玉辉念及此处,声音低了下去,好像勾起了更多不好的回忆。

金陵月见状,轻拍白玉辉的后背,安慰道:“起码她还活着,师父的女儿还活着,不是吗?不要太难过了。乐乐?她叫乐乐?是师父取得吗?这名字真好。”

是啊,只要还活着,就一切都还好。

乐乐现在也长成大姑娘了,她被保护的很好。虽然隔段时间都会生一次重病,但是不影响她开开心心的长大了,而且长得越来越漂亮,比京城的豪门千金逊色不到哪里去。

如果说郡主是那种张扬的美,那乐乐就是那种江南小女子独有的温婉美。

尤其是她一笑起来的那两个小梨涡,谁看了都会心动。

白玉辉每每隔着老远看到乐乐的近况,都会劝慰自己,自己是对的。

既然已经身处泥潭,能保住师父唯一的血脉,也不算太亏。

“所以,左丞相挟持了乐乐就为了让你去扳倒右丞相?”金陵月嘲笑道。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权力游戏就可以把人命当做筹码压来压去,金陵月很想大声嘲笑一番。

然而白玉辉的回答,让金陵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