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情沉重地挂掉了电话。
算了,我对自己说,既然都下定决心了,就不要再犹豫不决了。
刚提腿准备往前走,忽然发现面前的下水道没有井盖,往下一看,黑咕隆咚的一眼望不到底。
要是刚才没留神直接走过去了……
天哪,好吓人!
好奇怪,我记得原来这个地方是没有井盖的啊?
看来作者写死我的计划开始行动了。
嘴上说不怕,心底还是有一点点小小的恐惧的。
我继续往前走,在小吃街买了豆浆油条,提溜着塑料袋准备回家的时候,裤兜里的手机因为不断进来的信息震得我大腿发麻。
我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全是总裁发来的命令式短句。
【十分钟到我办公室。】【接电话。】
【开机。】
【收回你的辞职信。】……
最后一条短信是:【你的辞职,我不会批的。】我给总裁回复了法律解释:【总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需要您的批准,三十日后我就依法离职了。】没走几步,短信又来了,这个人怎么这么执着!
我又停下来,按亮手机看了一眼信息提示,【我现在过来。】爱来就来吧,我的心意已决,我是不会妥协的。
我没有回,直接把手机放回了裤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