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煜整个人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但想起自己在节目里要立的酷哥人设,他绷着没发作,刻意压低声音回应对方:“您礼貌吗?您配钥匙吗?”
这会江煜没再听见樊景潇的动静。
沈幸的表演开始了。
“onceitraveledsevenseastofindmylove……”(我曾远渡重洋找寻吾爱。)
“andonceisang700songs。”(我曾经唱过无数首歌谣,)
“well,maybeistillhavetowalk7000miles,”(也许我还要踏上无数征程,)
“untilifindtheonethatibelong……”
(直到找到属于我的那个人,)
清澈的,不含杂质的嗓音在耳畔归回荡,在环境天然造成的混音效果下,沈幸的声音更为空灵几分。
在听见沈幸声音的那一瞬间,江煜倒吸了一口凉气。
舞台之上的人缓缓闭目,低声浅唱,被灯光充分浸透,连发丝都镀上一层耀眼的光芒。
那一瞬间,什么泉水叮咚响,瑞珠落玉盘的形容塞满了江煜的大脑。
只恨他之前没跟他那特别爱装逼的老爹多学点,文学素养储备不够充足,这会张嘴只能说得出两个字,但因为不便出声,他只是做了个口型,无声道:‘牛逼。’
但很快,江煜就牛不出来了。
因为沈幸的表演不带有任何修饰的技巧,甚至在他唱出第二句的时候,他的调子隐隐约约就已经有了离家出走的趋势。
就和许多没有刻意训练过的普通人一样,沈幸的歌声不够圆润,咬词也不够精准。如果不是有那把天然的好声音撑着,他唱的歌是听到第一句的时候就要皱眉的程度。
江煜的表情僵住,随即陷入了深深的茫然。
为什么明明每一个词单独从他嗓子里吐出来都显得特别好听,但连在一起为什么就是踩不到调上?
要是完全跑调倒还能让人破罐破摔地接受,但每一次跑调都只是微妙地只跑一点点,如果不仔细听不会特别明显。
但江煜听在耳朵里心里就感觉一阵一阵的难受,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应该是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