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受原本是下届凡人的药修血脉的影响,保证妖族血统的“纯正”。
缨家主母生下的,往往都是双生儿。
而最后以正常人活下来的,继承阚水城城主之位的,往往都是血脉更接近妖族的长子或长女。
缨绫的母亲,名唤玉奴,是药王谷谷主的幼女,等到三百岁时,她与最后一任阚水城城主缨盛一见钟情,不顾父母族人的反对,怀着胎,毅然嫁给了缨盛。
只是她却没有想到,缨家这吃人的家规。
等到缨绪缨绫出世之后,缨盛抱走了尚在襁褓之中的缨绪,放在自己院子里抚养。
幼年时期,缨绪也是个孩子,虽然养在父亲的膝下,却也知晓谁才是自己的母亲与妹妹。
所以,在当初,缨绪也常常偷溜出来,与缨绫作伴。
缨绫讲到这里时,眼神里也带了一丝的向往:“当初…我和阿,缨绫,也确实有过一段好的时间。而且…那时便是我们和伏安认识的开始。”
伏安是玉奴的外甥,也算是缨绫与缨绪的表哥。
作为医修,伏安的天赋无疑是极强的。所以…在第一次缨绫无意识的被抽了精血之时,还是伏安第一个发现的。
等到了三百岁之后,缨绪作为继承人培养的任务便越来越重,受伤的频率,自然是比以往都要多上许多的。
直到一次,缨绪作为阚水城的少城主,被一个反城主的小妖所伤之后。
缨盛才开口,让医修取了缨绫的精血,和入缨绪的药里。
果不其然,有了亲生妹妹的精血相助。缨绪伤势不仅恢复地极为迅速,甚至连修为都大涨了许多。
有第一次,便有第二次,便也有之后的无数次。
缨盛是个野心家,他想让阚水城的威名,不仅仅存在于妖族的边界。
于是,缨绫手上的伤痕越来越多,直到最后…她不愿意出门见客了。
伏安每次过来给她药,都会说一句对不起。
她知道,这句对不起,是他替缨绪跟她说的。
“那时,我喜欢待在洞穴里。”缨绫随手一指,现在已经被巨石堵住了的洞穴:“就那一片,哪个洞穴都好。”
“因为,我藏到那里的时候,没有人来抓我。”
他们会等到她实在饿得不行之后,等待她出去,如献祭一般,将自己的精血贡献给自己的姐姐。
梨初听着心里不忍,忍不住开口:“难道,缨绪就没有一点察觉吗?”
“她当然知道。”缨绫一笑:“当然…也反抗过。”
只是,无论是她,或者缨绪的反抗,都是微不足道的。
缨绪生来就背负着使命,所以…她筹划,让伏安带她走。
“这个幻境,便是那时的场景。”
梨初一顿:“你说的是…原本如果缨绫没受伤,没有自毁筋脉,没有伏安将自己献祭给你换来你的生。那你就不会逃走远离这里…就,不会开启血剑阵,成为守墓者?”
缨绫点头:“对。”
她低下头来一笑:“可惜,没有什么如果。当初缨绪跟我说…如果走,父亲会派人追到天涯海角,她和伏安,也再没可能了。她还问过医修,医修说,自毁筋脉无药可医,她想让我成为她,成为这个阚水城的少城主。然后…她就可以以普通人的身躯,和伏安一直到老了。”
缨绫说的时候,嘴角勾起一抹讽刺来:“可惜啊,她低估了我们父亲的狠心了。”
当初缨绪自毁筋脉时,周围空无一人,不像在幻境之中,最后有梨初救了她。
缨绪那时全身都是血,脉搏几近停止,便是医修都有些不敢上前来碰她。
最后,还是缨盛将自己体内近半数的灵力渡进她的体内,再找来邪修,以换骨之术,重塑她体中的筋脉。
而被换骨的那人…
就只有缨绫。
缨绫得知这个消息之时,仿若天都要塌了。
她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什么没用的废人,更不想死。
可是,伏安来求她了。
“我可以拒绝所有人的请求,唯独他的。”直到现在,缨绫提到伏安的时候,眼里都一闪而过,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光,“因为,他救过我,无数次。”
“在我想要了结自己生命的前夕,每次,每次…都是他出现在我面前。那些我所不敢和母亲说的一切疼痛,都是他陪我经历过的。”
虽然,他是为了缨绪。
但是,缨绫还是同意了。
缨绫将自己从回忆之中抽了出来:“我以为,我可以还清他的了。”
梨初知道一些后面发生的事:“但是…他用魂魄为祭,让你活了下来。”
缨绫吐了一口长长的气:“对。”
“所以我重启了血剑阵,让整个阚水城的人,都替他陪葬。”
“包括缨绪。”
梨初顿时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了。
好像…在所有的一切里,他们都没有什么错。
缨绪是既得利益者,可她也曾为了让自己妹妹摆脱苦难做过努力。
虽然…好像都是反向操作。
伏安虽说在她看来,有点像现代所说的中央空调。
可是…
若是站在缨绪的角度,他简直是二十四孝男友了,
梨初撑着脑袋,悠悠叹了一口气。
哎。
只是突然,缨绫一下捂住了心口,她脸色一白。
“缨绪…她怎么了?”
开得正盛的双生并蒂莲,其中一朵悄悄败落,跌入进了泥泞里,碾碎了一片愁。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暂时不更啦,等夹子当天十一点的双更嗷~下夹子后也会努力双更的!(握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