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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爱上了一个不回家的男人,我独守空闺,夫君找了一个狐狸精,他们如胶似漆,我不如……不如去死。”梁烟云听了这个悲惨的故事以后,叼着一枚青草坐在了那里。

“你,你这人铁石心肠一般,居然不奉劝我一句好好的活着吗?”跳水的女子水也不跳了,望着梁烟云,梁烟云叹口气,“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你要跳水,我有什么办法,你一身衣服很好看,既然是要跳水,这衣服想必也是身外之物,给我吧?”

“你!”这女子显然没有料到自己的运气会这样的差劲,连跳水寻死都会遇到一个神经病。

而梁烟云呢,眼睛色眯眯的的看着这女子的衣服,这女子的衣服是那样的华贵,淡绿色的,给人一种非常好看的舒适感,柔和,轻灵,不时典雅大方。

“神经病。”女子骂一句,转身去了。

“我买你的衣服,你不要死了,你帮我一个忙。”梁烟云走了过去,看着这个女子,诚恳的模样,女子的星眸闪烁了一下啊,少女情怀总是诗嘛,更何况看到梁烟云这种白狐儿脸。

顷刻间就觉得人活着还是很好的,立即问道:“你要我帮助你什么?”

“你啊,这样这样……可以吗?”梁烟云附耳低言,将自己要说的都说了,这女子听完以后,窃笑一声,“好,好。”于是事情就这样说定了。

这边的奴良大呼小叫的追赶蜜蜂,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以后,好不容易这才将蜜蜂全部给赶走了,好在梁烟云还没有走开,奴良气咻咻的冲了过去,一个大步流星已经伸手握住了梁烟云的后背。

梁烟云立即回眸!

不,奴良看到穿着梁烟云衣服的是一个女子,这女子将衣服撕碎了,胸口的位置千疮百孔,奴良还没有彻底的反应过来,这女子已经大吼一声“非礼了,非礼了啊。”

于是一行古道热肠的人很快就朝着案发现场冲了过来,案发现场人多势众,很快的,已经将奴良给包裹在了里面。

一个声音高叫着——“有人非礼,该如何?”老实说,哪个年代都有那种唯恐天下不乱之人,于是乎,很多人已经蜂拥起来,将奴良给包裹在了垓心,不论三七二十一,已经拳打脚踢起来。

好在奴良是一个金刚不坏之身,打了会儿,奴良用力挥手,将围拢的人打了一个人仰马翻,并且自己的胸口,“看一看,我也是女人,我也是女人啊。”

太平公主的胸是没有什么好看的,人家的是水,奴良的是小,于是有人更加是怒不可遏起来,“啊打死这个混球,这个混球居然还冒充女人。”

这一次换做奴良生气了,以为奴良时时刻刻都与民同乐啊,奴良慢吞吞的将长剑从剑鞘中拔出来,长剑在日光中,一片冷森的光斑,人们的目光望着这光斑,脸色一个个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