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再也没有第二个小布丁。

而且,时念卿在温哥华流浪的时候,为了生存下去,她总是做最辛苦的工作。

时常忙到半夜才走路回家。

记忆最深的那次,是她洗了五座大山那么多的碗,回出租屋的路上,突然下起了暴雨。

那时候没有钱,时念卿都是租最便宜的房子。

地段,向来偏僻。

那次下雨,她抱头乱窜,却硬是没有找到任何躲雨的地方。

最后,她索性坦然地淋雨回去。

一路上,车来车往,她却像被人彻底遗忘的幽灵,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死与活。

长期的营养不良,她瘦到极致。

就像这条狗一样,哪怕在炎热的夏天,却稍稍淋点雨,四肢百骸便冷得恍若沉在了最寒冷的深冬,而瑟瑟颤抖,是完全不受她大脑的任何支配……

午后。

时念卿觉得有点无聊,索性领着霍时安,带着小狗去外面随便转转。

霍时安还挺喜欢小狗的。

他们散步,去到狙击场的时候,远远的,便瞧见高高怂在宽阔草地上的狙击台上,站着许多穿着迷彩服的男人们。

明明衣着一致,又隔着那么远的距离,时念卿却是一眼就分辨出霍寒景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