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

刚刚早晨八点,苏媚急匆匆换了衣服,画了个淡妆,便着急出门。

时念卿正在厨房里准备早晨。

虽然她并没有什么食欲,可,早晨五点多,肚子里的小家伙便拳打脚踢,抗议表示饿了。

时念卿做了三明治,以及热了牛奶。

看着苏媚风风火火的模样,时念卿喊道:“吃了早餐再出门吧。”

苏媚说:“不吃了,有家公司,约了上午八点半面试,马上要迟到了,我居然睡过头了。”

苏媚刚想出门,却突然想起自己的手机忘记拿。

在她急急忙忙返回房间拿手机的时候,再次回来,却看见铠爷正坐在门口,嘴里叼着她的鞋子。

瞧见她出来,铠爷立刻摇晃着小尾巴,将苏媚的鞋子给叼到她面前。

苏媚有点懵。

似乎没想到,一只这么小的狗,居然这般懂事。

所以,苏媚一边目送着铠爷小小胖胖的身体,返回去叼另一只鞋过来,一边对着厨房里忙碌的时念卿说道:“亲爱的宝宝,你的狗,未免太牛x了吧,居然帮我叼鞋呢,而且,选的鞋子,跟我的衣服,特别搭。”

时念卿听了苏媚的话,从厨房走过来,看见铠爷邀功似的,在玄关处,不停摇头摆尾地邀功,那小模样,别提有多可爱了。

苏媚是第一次,蹲下身去,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并且眉开眼笑地说:“这么懂得讨你姐姐的欢心,放心吧,以后我如果吃肉,也不会少你一口的。”

时念卿帮苏媚包好一份三明治,又拿杯子端了一杯热牛奶,递给苏媚:“你拿车上,等红绿灯的时候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