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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志成落地,就看到田寡妇一脸欣慰自豪的看着她。

“还是我儿子能干,这么快就修好了屋顶,后天妈就去请媒人,等你和穆知青结了婚,你俩好好过日子。”田寡妇拍了拍田志成的背,笑道:“我瞧那姑娘是个勤快人,现在我儿子也知道懂事了,你俩好好够,日子肯定错不了。”

田志成笑容讪讪,只是修个屋顶而已,可是在田寡妇嘴里,就像是了他挣了几十个工分似的。

晚饭是时下乡村普遍的杂粮饭和蒸红薯,就着一盆煮的软烂的丝瓜,田志成端着碗,只是稍稍愣了一秒,接着端起碗大口吃了起来。

现在的杂粮饭,就是用家里现有的粮食混在一起煮,味道着实不算太好,不像现代精挑细选的用各种调料煮出来的那样精致。

田寡妇看到儿子埋头吃饭,想着平时总会抱怨几句,今天却什么都没说,显然是饿狠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

“等秋收有了粮食,妈就去换两斤肉回来,到时候给你做红烧肉吃。”

原身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平时很少去上工,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公分,家里只有田寡妇每天去上工,一天下来也就挣七八个工分而已。

一年到头,也就够母子两个吃饱而已。

田志成想到随自己穿过来的淘宝,里面倒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兑换,只是这来源却需要他好好琢磨一下。

否则,到时候哪怕是拿一小块猪肉出来,按照原身在村里的风评,怕是很容易被人当做是偷来的。

乡村的晚上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田志成吃完了饭,打水洗了澡就睡下了。

田志成家位于三队,早上起来他就找到了三队队长朱保国。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成了人家儿子,自然要把日子过下去,他不是原身,做不到让一个年近五十的老母亲上工挣工分养他。

朱保国对于田志成的到来,显然有些疑惑,田志成上来就是一顿诚恳的道歉,又说到田寡妇身体不好,卖一波惨。

然后发了誓要好好上工,挣工分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