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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的行猎结束,萧怜百无聊赖,便被秦月明拉了去逛街。
换了旁的男人,陪媳妇逛街该属大刑伺候范畴,可对于萧怜,这俩人真可谓臭味相投!
于是她抛开胜楚衣这个玻璃心不想,跟着秦月明一头扎进神都第三城的天街之中。
神都天街,又名不夜城,白日间商铺林立,喧嚣非凡,到了夜里,灯火非但不熄,反而更盛。
就连成衣店、脂粉店、珠宝首饰店这种旁的城镇中早早关门的店铺,此时也依然开门迎客。
尤其是秋猎期间,各国贵女如云而来,白日间观看王孙公子行猎的英姿飒爽,到了夜里,就是血拼采购的好时光,于是,所有店铺也都加班加点,从华灯初上一直开到东方发白。
萧怜还没来得及换下猎装,就被秦月明拉去逛街,两人一到了天街,一不骑马,二不坐轿,就是一间一间店铺横扫过去。
身后跟着从小就跟着她俩的大丫鬟默默,一路负责付钱和扮八爪鱼,替两位拿东西,双手捧得盒子已经高过了头顶。
胭脂铺里,萧怜金刀大马地一坐,“老板,诸位圣尊的家眷平日里都用的什么胭脂水粉,每款来上一套,给我媳妇选。”
秦月明搓手,两眼放光。
等到那些描金点漆的大大小小脂粉盒子摆满了桌子,她左试试,右试试,就挑花了眼。
萧怜平日也用不着这个,随手拿起一盒胭脂嗅了嗅,“味儿还不错,若是不知道选什么,就全要了便是。”
啪,默默甩出一张银票,“我们爷说了,不用找了,回头按照这个地址,送到府上去。”
秦月明张开双臂扑向萧怜,“亲爱的,我爱你!”
“走开走开,想呛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