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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林梓面前,另一只手握着一杯白开水,坐在林梓身边,咖啡上边厚厚的奶油,撒着细腻的咖啡末。

“谢谢。”林梓看着咖啡的样子,像极了沈奇第一次带我来老树的我那种雀跃,那时的我也喜欢卡布奇诺,但是人总是会变,现在在闻那个味道甜腻的感觉让我生厌。这难道是因为成长?

年纪很小,幸福大大的,也许是一件喜欢的衣服,也许是一只喜欢的玩具,蛋糕,糖,牛奶,巧克力,还有一个喜欢的男孩子,这就是世界上最完整的幸福。

渐渐长大,幸福在缩小,一栋房子,一辆名车,一个你爱到刻骨铭心的男人,没什么,只是不快乐……

人心?还真是讽刺。

“嘿,嘿…”胡媚敲敲我面前的玻璃桌,说“想什么那?”

“啊?哦,没什么。”我慌乱的回答,轻笑。

“不说算了,对了,有没有兴趣来老树驻唱?”胡媚面前的玻璃杯,蒸腾着雾气,柔化了她眉目的棱角。

“我?算了吧!”我摆摆手,连忙摇头。

“为什么不?”胡媚蹙着眉嗔怪。

“我不行…驻唱的会好多歌吧!”

“是非黑白你自信一点,我觉得你总把自己放在一个自卑的角落,只是羡慕别人,可是这样你永远找不到自己啊…”胡媚像是变了一个人,语气温和,但是讲出来的话却坚定的不容置疑,尽管我不想承认,但是

我确实感觉自己什么都比不上别人。

自从搬进贫民窟的时候,我那一身骄傲早就随着一纸地契留在那所住了十几年的别墅了,那一天我从骄傲的白天鹅变成了卑微的丑小鸭,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回忆以前的锦衣玉食来鼓励自己去创造美好的未来,也是因为这些回忆,痛的麻木不仁。

丢了,自己早就丢了!

“来试一试嘛!”胡媚用力的握了我的手一下,我看着她的眼睛仓皇,要是以前的张墨白一早就答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