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白,你别听他们的,就是些……”沈奇握住我的手。
“不知道这个好不好喝。”我把手从他的手下抽出来端起桌子上的开胃酒,一仰头喝下大半杯“恩,还挺好喝的。”
“墨白…”沈奇皱着眉看着我,那眼神是在心疼吧。
“干嘛这样,我不是好好地。”我放下酒杯,看着他不说话,表情慢慢落寞下来。
牛排很快上来了,我看看沈奇的那份,还带着不清晰的血,看得我瞬间没了食欲。沈奇的解释是,他是男人。
对此,我嗤之以鼻,我讨厌所有能看得出原料的食材,总觉得像是看着一个个怨灵在我把他们尘
归尘,土归土以后会记住我的样子来找我索命。
可是即使看不出形状的肉,依然是尸块,其实道理一样,只是这一种多了一个原谅自己的理由。
我们吃的很沉默,走出餐厅的时候不矫情的说,我真的死了一回,在心里一点点被勒死的感觉,我忽然觉得,我们起初破釜沉舟的背水一战在时间的洪流下显得这么可笑,甚至是荒谬,爱情这东西,要考虑很多因素,而这些因素会随着我们的成长不断增加砝码。直到我们无法为执着买单,独自承受这些年的点点滴滴。
沈奇不说话,他只是牵着我的手,我怎么都觉得这温度不是来自他的心里,我已经感受不到他手心的温热,甚至是感受不到他怕把我我的太紧或者太松。一切行云流水般的随意使我们都厌倦了原来的温度还是现在过来保质期?
沈奇变的更帅了,回头率高了很多,很多人指指点点,谈话内容无非是沈奇是多么的英俊多金,而我是多么的清汤挂面,是我玷污了这样美好的
存在,不夸张的说我就是他们眼中那一锅十全大补汤里边的一只没退皮的死老鼠。
走到中心公园的时候,日近黄昏。
我们坐在长椅上,沈奇揽着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听他说他的所见所闻,但是只是知道这声音很好听,但是具体是什么内容总是听不进去。
女人,听觉动物,所以会因为一句话死心塌地。
男人,视觉中午,所以会因为一张脸背弃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