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页

那一刻,我明白,慕词真的爱上了陆非,为了陆非,她甚至可以把柴米油盐这种事情变成一种信仰,只是

我不知道我该不该祝福他们。

我还记得,慕词跟我说过,她想给陆非生个儿子。

孙谦开了红酒坐在我身边,愤恨的不行。

“狼心狗肺,过河拆桥,阴险狡诈…”孙谦坐在我旁边,嘴里蹦着各种乱七八糟的成语,我拿着筷子支着下巴,犹豫这先吃那道菜,或者先把那块肉放到翻腾的锅中,在迅速的取出来。

对于孙谦未指名道姓的鄙弃完全不想参与任何意见,我斜着眼瞟他两下,接着看着一桌美味兴奋的不行。

刚坐下来,慕词举起酒杯,嘴角清浅的笑容。声音温柔的我直起鸡皮疙瘩。

“来,第一杯酒庆祝我最好的姐妹儿,和陆非最好的哥们儿,刑满释放,敬我们即将苍老的青春。”慕词把杯子推到面前。我们尽管觉得矫情,但是想想慕词说的也对。

那天孙谦挑的红酒很好喝,只是后来我在也没找到类似的味道,很长一段时间,一年,两年,三年,甚至以后的每一年,我都在怀念那杯酒的味道,去再无缘邂逅。

饭吃到一半,我们都是微醺,因为喝酒上脸的缘故,我逃过一劫,还很庆幸,慕词晃晃荡荡的盛汤给我们喝,味道很清甜。我们坐在客厅的地毯上聊天,很多,过去,先在和以后。

“我的人生就是玩,除了玩,我还能干什么那?我有

用不完的钱,我不用拼搏,我没有不良嗜好,当然是有了慕词以后,我只要经营好自己的店面,就够我挥霍。拼搏是属于你们的,而我们只有空虚和茫然,还有麻痹自己的狂嗨。”陆非摇摇头,语气中满是无奈。

慕词靠在陆非的肩膀上,看着他温柔的笑。

我坐在地摊上,双手环着膝盖,看着他们的表情自己欺艾。要是我是陆非,我一定开心的要死,喊着金汤匙出生,不用在吐出来。不用害怕别人看到自己,处处的留有余地,不能随心所欲的活着,可能,唯一能和陆非比肩的就是我那少的可怜的信仰。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发现自己出于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境地,没有贫穷到极致,渴望挥之不尽的财富,没有富裕到极致,唯恐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正因为位置尴尬,注定人生的尴尬。

不极致,永远是平庸,只是我不禁平庸,而且庸俗,惶恐未预见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