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页

当然确定这个想法的原因是慕词的一句醉话。她说,如果他和陆非分手,她就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以后的每一辈子都不要在见到他,因为再见到他,慕词一定会像死了一回一样的难受。

我当时的脑子一片空白,随后意识逐步清晰的时候,我深刻的思考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我未来的生命中要是跟孙谦在一起,时间长了,像是我跟沈奇一样长,或者更多,我和孙谦会不会也是我和沈奇一样的结局?

第二个,假如我和孙谦不能走到生命的落幕,我是不是像慕词一样再也不想见到他?

第三个,假如我并不能再见到孙谦,我会不会比没能和他在一起更难过?

越想越难过,想着想着,我就喝高了,之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还好答案我记了下来。我深刻的意识到,沈奇是我身上的刺青,那么孙谦就是我身上的一根血管,因为离不开,所以不能在以朋友之外的关系相处,想到这我就觉得自己矫情。

我害怕跟孙谦在一起以后,在分手连朋友都做不成,我岂不是亏大了?这个答案的结果我不知道孙谦和沈奇我更爱谁,只是我开始明白,离开沈奇我能活,而且能活的很好,但是离开孙谦我也能活,只是活不好。

假如爱是刻骨铭心的心跳,那么我爱沈奇。

假如爱是相濡以沫的依赖,那么我爱孙谦。

有时候我会想,也许这两个人我都爱,都不想放手,所以我能理解那些朝秦暮楚的薄情郎,可是这样的我,该不该枪毙二十分钟,我想应该。

我没跟孙谦说我的选择,我记得他说过,他会给我机会选择,如果我跟他去一个城市读大学,就是我答应做他女朋友的表现。如果我去了上海,就是我选择沈奇,继续跟他在一起。我想也许我该学会一个人生活

。一个人学会让自己变得更好。

我决定独自一个人去一所从未经历的城市,在哪里也许我会放开沈奇的手,或者开始勇敢不在对于孙谦患得患失,从而能跟他一起,或者是安安稳稳的做一辈子知己。

这些都是未知数,所以我要交给未来。假如我现在没有那么爱沈奇,就让时间慢慢的让我们心平气和的各自一方,也许今后的某一天我们可以就这样做不成恋人仍是感激相遇。

时间,是个好东西。一大清早,我在city的房间醒过来,晨曦打在被子上觉得很温馨,我揉揉太阳穴,宿醉还是头疼。我想整合自己的思维却怎么样也拼凑不起来。

身边的慕词还在睡觉,被子被踢到地上,她紧紧的抱着半个枕头,我走下床把被子盖在她身上,微微拉开一点窗帘,透进明媚的阳光,我出去,走廊的客房闪着一个门缝,里边陈世正在给胡媚吹头发。她们说说笑笑看着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