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法医中心的人上前来展示证据。他首先给出的就是受害人秦石汉生前的照片和尸体的几张照片。
那样的对比其实鲜明而又触目惊心:一边是意气风发的企业家,一边是…看不出形状的一堆烂肉。
坐席上有人发出了压低的惊呼,安良身边的秦淮也终于有了自从庭审开始后的第一个动作。
他在看到秦石汉的照片的那一瞬间,本能地将眼神移了开来。但是片刻之后他却像强迫自己似的重新将目光放到秦石汉的照片上。安良觉得他整个人都绷紧了,手臂上青筋乍现,连呼吸都跟着急促了许多。
安良来不及管其他的了,将自己手放在秦淮的手臂上轻轻摸了摸,压低声音道:“没事儿的,你别害怕。”
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话,但是安良却觉得秦淮的情绪好像真的慢慢平复了下来。他甚至转头看了一眼安良,对着他点了点头。
公诉人还在进行陈述,安良心中的疑云却越来越浓了:他觉得秦淮和这桩案子的联系,恐怕不仅仅是“凶手家属”这四个字这么简单。他的情绪转变和肢体语言都很激烈而有侵入性,种种细节都表明他和这个案子里的人牵扯非常深。
坐席上突然传来了一阵哭声,在肃静的法庭里显得尤其格格不入。安良转头去看,发现哭的人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他身边还坐着一个中年女人,眼中一片通红。
秦淮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眼神中有一丝很淡漠的情绪:“秦一帆。”
这个名字安良觉得自己有点印象,他想了想就突然反应过来了,他在秦石汉的墓碑上看见过这个名字!
“他儿子?”安良低声问秦淮。
秦淮漠然地点了点头,移开了自己的目光,好像正哭得撕心裂肺的那个人不是他表弟。
抛开所有的舆论热度之外,这个案子的案情实在是非常得简洁而明了。嫌疑人口供清晰,证据链统一完整,公诉人求刑适当,嫌疑人方无有力证据翻供。
原定四个小时的庭审三个小时多一点就宣判了,法警宣布全体起立的时候,秦淮的身体微微一抖。安良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又重复了一遍:“别怕。”
其实秦淮自己的心里应该也已经有所预感了,在听法官宣读判决的过程中,他整个人表情都很平静。
“原判认为,被告人秦石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秦石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秦石明杀人动机卑劣,事先精心预谋,策划犯罪,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条,第六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判决:一、被告人秦石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本判决即日生效,被告人可在三十日内提出上诉。”
在听到“杀人动机卑劣”的时候,秦淮的身体剧烈地一抖。等到最终判决被宣读出来的时候,尽管他低着头,安良还是看见眼泪从他脸旁滚滚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