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妙人啊!若下次再遇,就不放走了。”男子惋惜道。

“公子喜欢,不留下吗?”女子似乎对谁都冷冰冰的,不止是对生人。

“随缘。”

辰末允一袭红衣走在街上,引来一群又一群人的观看。他有些恼,总觉得有人在嘲笑他,越想越气身上的衣服。

实际上,人们看他,并不是因为这一件红衣,而是他那陌上谁家少年郎,皎如玉树临风前的气质。

“公子,我们去住客栈吧,然后买一件衣服给你换掉。”小黎察觉到了辰末允的不对劲,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因为他身上的衣服。

虽然她觉得自家公子穿红衣很是好看。

“小黎,你家公子我没有钱。”他抱歉地摸摸小黎的头,看着眼前的客栈,无奈地摇摇头。

“我有啊,公子,出来的时候,那个冷冷的姑娘给我的。”说着,小黎掏出了怀里的钱袋子。

辰末允又摸了摸她的头。小黎很矮,比她同龄人都矮了半个头,像是发育不良,明明十六岁了,却还像个十二岁的女孩子。

想着辰末允酸了鼻子,要是小黎有个好主子跟的话,吃饱穿暖,也不至于如此。

“对不起,小黎。”他将她揽到怀里,真挚道。

小黎一脸莫名其妙,但感觉到了公子的失落,忙忙安慰道。“没有了没有了……”她使劲地摇头,傻傻的样逗笑了辰末允。

他们买了件素色衣服,住进了客栈里。点了一盘白斩鸡,几个小菜,馋得小黎吃了三碗大米饭。一边吃一边还不忘夸赞辰末允:“公子真好……”

他吃了几口,看着小黎傻笑,情不自禁地想到与他失散多年的司慕青,顿时没有了胃口。

住在客栈的这几天,辰末允找了很多三年前逃到霖国的人,也没有司慕青的消息,那时候每个人都顾着自己逃命,哪里记得什么小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