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页

她被他牵着手,就这么走在洛杉矶的街头。街道两边的霓虹灯牌和璀璨灯火逐渐模糊成一片耀眼的光晕斑点,和记忆里某个热闹喧嚣的圣诞重合起来。她伸出手指,摩挲着他手背上分明的脉络,渐渐往上游移,食指贴在他手腕上。脉搏和心跳是一样的速度,她在那一小块肌肤上挠了挠,转过头说:“你心跳好快。”

她就是在明知故问。裴彻笑了笑,去牵她的手,和她十指相扣,每一个指缝间的空隙都被彼此填满。他“哦”了一声,点点头,嗓音里带着笑意,说:“确实挺快的。”

餐厅里百转千回的爵士乐确实堪比百忧解。吃完饭,谢宜珩早把自己要做题的事忘了个干净,一边走,一边兴致冲冲地跟他讲八卦:“…当时哈维那个架势,我差点以为他要去阿比盖尔家楼下求婚呢。”

裴彻敲敲她的脑袋,笑着说:“哪有人在公众场合求婚的,这也太不礼貌了。更何况哈维给阿比盖尔发邮件都磕磕绊绊的,他怎么敢跑到她家门口去求婚。”

正好聊到了阿比盖尔,谢宜珩走了几步,一拍脑袋想起出门前阿比盖尔的嘱托,转过头问他:“我还要去买点东西,你要是有事就先回去?”

不管从哪一条社交惯例来看,雪天单独丢下女士都不是一件礼貌的事。裴彻摇摇头,说:“没事,我和你一起去吧。”

附近就有一家st,谢宜珩按着导航提示找到了这家店,裴彻尽职尽责地给她推购物车。她七拐八拐绕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了宠物用品区,昨天她不小心把姜小二的指套牙刷扔了,气得姜翡差点拿她的牙刷去给狗刷牙。

谢宜珩在琳琅满目的货架前站了几秒,摸摸下巴,目光在不同的商标价格上来回梭巡。

裴彻站在一边,看着她像个精明掌柜一样打着算盘,在那里货比三家,哑然失笑:“什么时候养狗了?”

她摇摇头,挑了个粉红色的指套牙刷扔进购物车里,解释道:“是朋友的狗,她跟我住一起,顺带着狗也跟我住一起了。”

裴彻了然地“哦”了一声,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慢慢地推着购物车往前走:“什么狗啊?”

谢宜珩说:“哈士奇。”

他知道谢宜珩小时候和恶犬贴身肉搏的事。她以前见到了吐舌头的大狗就绕路走,就算是好脾气的老实金毛都要被她批判长相凶恶。现在这人居然和恶犬哈士奇住在一个屋檐下,隐隐还有沦为狗奴的趋势,简直是现实魔幻主义。

裴彻憋着笑,松松地揽着她半个肩头,侧过头说:“我想起一件事来,以前我们学校有个学生没交论文,跟威拉德说他的移动硬盘被他们家的哈士奇吃了,所以交不了。”

这显然是恶犬和恶人的搏斗,谢宜珩听得挺有兴趣,问他:“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