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耜也笑起来,声音贴近了手机一些,“对,不呼吸,怎么有机会讲话?”
丁颖一的面颊泛上微红,他望着阳光镀着的自己翘起的脚尖,又举起自己修长的右手看,清晨透亮的阳光穿过指缝,勾起一道耀眼的轮廓,美丽至极。
丁耜好似是站去了一个更安静的地方,声音贴着麦向他这里传过来,“我收到一个消息,要去上海一趟,可能半个月回不来。今天下午一点的车,你要不要来?”
丁颖一绯红的脸颊静在阳光里,面庞碎细的毛发都被阳光镀出金色,瓷肌雪净,完美无缺得就像最高价的洋娃娃。
他也贴近手机,想了想,小声道:“来,你给我留门。”
对方的呼吸声音厚重,听上去情绪变化不大,“好,我等你。”
挂了电话后,丁颖一百米冲刺的速度跳出被窝,也不管自己是光着腿了,打开卧室的门就开始翻衣柜。
卧室里还睡着猪一般的巴错。他被动静惊醒,一睁眼就是一双笔直的大长腿在乱蹦,立马捂上眼睛,叫唤,“造孽了造孽了!妖精要来拿我了!”
丁颖一原本待人都客客气气的,今天心情激荡的很,甩手就一个枕头飞了过去,“夸人就夸人,别叫得像杀猪。”
巴错就势借枕头挡在自己眼前,不看妖精。
看丁颖一疯狂地在柜子里翻,不过他还是好奇,不由得问,“你这是怎么了?”
丁颖一张口就想说:“我弯了。”不过语音一迟,还是没说。他惯常想得多,虽然这些天变得不正常,有些习惯还是不容易改的。
“没什么,要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
巴错便以为是见面试官之类,继续看他挑挑选选,顺便帮他提建议。
丁颖一犯了选择困难症,这一次,似乎是真的没有贵的衣服穿了。一件cui,一件oscho,两个都穿过,还是在丁耜面前穿过的,不能再穿了。除此以外最贵的就是一只burberry的男士背包,不过这包若不搭配衣服穿,其实也不大能单独拎出去。丁颖一愁起来。
他们这个阶层的人,对这种穿在外面的东西,是很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