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东西的时候,人好像变得格外宁静,干净漂亮的手将往日用过的东西一一抚摸过,叠去要卖的那一堆,或者置去要留的那一堆。这么一整理,才发现,他回国时间不算长,但回忆已经积攒很多了。荷叶龙猫公仔、太阳纹玻璃水杯、才回国时匆匆在附近超市买的以为会很快坏掉,却用到现在都很好的电热水壶、走廊底下不细看会被遗漏的两盆小仙人掌、一袋小孩子才爱买的能够吹很大的泡泡气球、一堆质量不算好,当初抱着买回来肯定会画的水彩画颜料,结果到现在也没用过两次,他自认自己真的是个懒鬼。
还有几套便宜的卡通睡衣、黏在吊灯底下,会随着风吹泛出粼粼波光的透明塑料薄片(这还是他路过某个商场大门时看见人家这么装饰,才得到的灵感),一套一看就质量差还骗人的气功石头,当时他才住进这里,隔两条小巷的那家沉迷气功的老爷爷说看他投缘,一定要送他一套,(实际上是那老爷爷想发展下线,不过他最后没得逞,丁颖一多聪明了)。
柜子里面藏的东西更多,一堆已经有些褪色的玻璃弹球,这是他小时候藏在这里的玩意,那天他爸爸带他去骊山脚底吃臊子面,回来路上看到村子里的小孩在玩这个,他露出想要的表情,他爸爸便买给了他。还有一只脏兮兮的猪猪存钱罐,也必然是小时候收藏的宝贝了,不过这一只他已经没印象。自己卧室的房间里,靠墙处有一扇爸爸收藏在这里的屏风,雕工精细,屏风主页的材料好像叫云母,这可能是他这烂泥院里最值钱的东西了。丁颖一对自己卧室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错综复杂的木质仿古多宝架,倒不是因为上面曾摆过多珍奇的宝贝,而是有一天春节后和爸爸妈妈来这里小住,有一天早晨醒来,竟瞧见多宝架的最上层卧了一只雪白的猫咪,小丁颖一醒过来时,猫咪也正懒懒地舔毛,把目光对向他,那种淡然坦荡,好像它才是主人似的。丁颖一和爸爸妈妈都不知道猫咪是怎么进来的,不过他们一家都很友好,不去打扰它,只是笑呵呵地围成一团在很远的地方观察它,后来到了中午猫才走,走的时候都不跟人要口吃的,果真骄傲的很。
丁颖一一件件地摸过,念过,后来又把这些东西勉力做一个分类。他是天秤座,有选择恐惧症,最后最后,所有东西只好都被分到“可以卖掉”这一类。
在“不卖”这一类的,是一套红色cui西装,一件burberry小熊卫衣,一只大星黛露,和一只小睡颜星黛露。
来人间一趟,去最繁华的物质世界里打过一个滚,回来再面临这样的时刻,才知道,万物都是带不走的。
两天时间,咸鱼订单不断响起,他像那时候发货独角兽一样,把那些东西发掉,攒到一点钱。
最后那四件也需要精简,他要乘动车去济南,不可能把那些都带着,不用怎么思索,就定好最后只带那只大星黛露。它那么脏了,洗都洗不白,可是已经答应了它的,即便有漂亮的妹妹,也不会丢掉它的。
“我不会丢掉你的呀。”丁颖一坐在椅子上,抱着星黛露,又说一遍。
剩下三件,卖仍然舍不得,思来想去,给王兰兰打了个电话。免提开着,王兰兰说:“行啊,你寄过来,我保准给你收藏好。”
丁颖一说:“嗯,兰兰,谢谢你。兰兰,还有,以前,也谢谢你了。”
王兰兰顿了一下,“丁颖一你怎么回事?你为什么不自己收藏?你不是很宝贝这些吗?我不要了,你别寄给我,你自己留着。”
丁颖一沉默着,说:“我去济南,真的不方便带。”
王兰兰:“小麦,我知道你困难,我这里能借到十几万,你放心,我能借到的,我现在就去借,你别挂电话。”
丁颖一赶紧喊住她,“喂,你借什么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