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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最认可的官,还是自己县里的父母官。

寻芳是穿越过来之后,就对整个朝代的官职有些大概的了解。

这时候的地方官职,就像是承宣布正使、按察使等官职,各个官员拥有不同的责任。

这样将一个人可以拥有的权利,分成三份,各人只管个人的,就能够将地方的权利分散,不让一人独大。

这就很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分1裂,但是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这样分权过后,一个职务就很难调动所有的资源。

所以后面又抬承宣布正司的职务,可管另外两个司。但是如果协调不好,内部的矛盾依旧会很多。

但是即便都如此分割权利了,皇帝还不放心,从上面派下来巡抚。

巡抚在清朝的时候,是跟总督统管各省的,权利非常的大。

但是在寻芳这个朝代,巡抚最重要的权利就是两点,一是监督各省官员,二是巡抚可以带兵。

也就是说,只要有巡抚的地方,还是能够有兵的。

这边跟之前的几座城池很不同,所以寻芳觉得丹城还能守更久,但就是不知道这个久,是能多坚持一两天呢,还是半个月呢,还是能等到朝廷上面派下来兵马。

其它的一些监察的官职,是不一定会有带兵的权利的,但是巡抚可以,所以说巡抚一般都会是皇帝比较信任的人担任。

但是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容易产生变故,所以巡抚也是三年一任,三年之后就会回京复命,到时候皇帝会另外安排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