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里新开了一家银楼,里头卖的都是南边来的好货,我给你带进来一些,你挑一挑?”
“不要了!”只不过,如果不要的话,未免太惹人注意了,李晴华道,“我自己想去看,我什么时候能出宫一趟就好了。”
最好逃跑,离得远远的,可是,想到一年后塞北江南到处都是战火连绵,饿殍遍野,李晴华又觉得,逃哪里都没用啊。
江建忠没有起疑,或者,他这样一个人,根本就不曾提防李晴华。毕竟,李晴华在江家兄妹们的宠爱下,前世活得不谙世事,天真得如同一张白纸。
江建忠出去后,李晴华看着他得意洋洋的背影,心里升起了一阵烦躁。
任谁,把自己当做一件工具,感觉都会很不好。李晴华如何会不知道,江建忠讨好她的缘故?一来是因为贵妃,二来但凡她提任何要求,皇上从来没有不答应的。
而江建忠一生最大的仇人不是别人,就是胡寿海。
第6章
到了晚上,汤圆和李晴华就很亲了。小内侍给汤圆洗了澡,将她的毛刷得顺顺溜溜的,李晴华抱到怀里,它也能很安详地躺在她的腿上,任李晴华撸毛了。
李晴华还是看得出来,这只猫与前世她养的那一只还是不同的。她前世养的汤圆,全身都是白毛,没有一根杂色,而这一只肚皮上面有一溜儿黑毛。
李晴华不由得想起,前世她抱着猫儿跟宋迟走,宋迟起先格外嫌弃,无奈她非常坚持。春草没有了,秋谷提前跟着太子跑了,她身边唯一的只有汤圆。除此之外,她一无所有。
后来,宋迟提起汤圆脖颈肉,嫌弃地将汤圆前后左右看了一边,嘀咕一声“是只公猫啊”,又说,“怎么叫汤圆呢,肚皮上也没有黑猫,芝麻馅儿装哪里?”
那会儿,李晴华特别嫌弃宋迟,嫌弃他每天回来一身臭汗,嫌弃他居然还有不洗脚的时候,嫌弃他满手粗粝的茧子,她永远忘不了他的手划过她身上时,刮起的那片片红痕,火辣辣地疼。
嫌弃他不懂情趣,不如长安城里的那些权贵少年出口成章,若是那些少年看到了她的猫,必定诗词成句,或许又是一段佳话。
那会儿,她还不识人间疾苦!她还不知道,长安城里多少少年都死在了叛军的刀剑之下,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更没有谁,愿立马横刀,与叛军刀剑相向,拯救朝堂万民于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