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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克斯有些无聊了,如果不是无聊的话,他不会想起那么久远的事。

最初,他是叫什么来着?

是“墨初”,后来因为不死的缘故,他换过很多名字,走过很多地方。

从“墨初”到“菲尔墨斯”;

从中国到北欧;

从“菲尔墨斯”到“墨瑟”;

从欧洲到美洲;

后来呀,他见证了末世走向终结,新世纪的慢慢崛起。

见证了人类从地球走向星辰大海。

不得不承认,人类真得是种很神奇的生物。

有那么多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信念、梦想、骄傲、信仰、情感,从他的生命中一一走过,让他可以一直看到这世界不一样的颜色,才不至于让他在孤独的无尽旅程中迷失。

所以说嘛,我最最喜欢人类了~(x)

“唔……来了!”

白色的残影在树木草丛中飞快的掠过,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飞快前进着,。

白影像似一阵风,等它经过后,才能从微微摇曳的、有灼烧痕迹的草尖上看出,有速度极快的东西过去了。

亚历克斯抬眼看向白影的来处,目光中满是趣味的期待――那是他的圣洁啊。

一个自主的,有着独立情感与意识的圣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