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申请日期,和张旭申请的日期居然写着的是同一天。
再下面就是宅基地使用情况,东至哪,西至哪,南至哪,北至哪,以及面积等情况。下面居然还有村里的工作人员的签字。
一个工作人员是张旭的大哥,另一个是村书记,然后还盖着公章。
这张都看完了以后我就对顾律师说,这个工作人员的签字是张归的大哥。顾律师点了点头,对我说:“开庭的时候你都可以说。”
看完了第一张,我就继续往下看。
第二张是张旭的第一任妻子赵燕写的。虽然在我和张旭过日子的时候,赵燕想进张旭的家门被张旭推了出去,可是现在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都是为了把这个房子过户到张玲玲的名下。所以现在他们成了一伙了,我是外人。
越燕写的和张旭的二姐张晴写的声明大致是一样的格式,当然内容是不一样的。
我看了一眼,上面写道:本人赵燕,2012年3月10日与张旭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规定:北京市区镇村大街号院内从西往东11米,从北往南18米归本人所有,本人仅同意由女儿张玲玲在属于本人的院落范围内建设房屋,其他人员无权建房。
声明人:赵燕。下面也是写着年月日。
然后有按的手印。
看完了以后,我再往下看,再看的是两张订到一起的。
上面写着的是建房协议。赵燕的声明是手写的,而这两张建房协议是打印出来的。
协议内容甲方:张旭,后面是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