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你们毕竟也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了,何必弄得那么僵呢?没准你们还有复婚的那一天呢,就算是没有那一天的话,毕竟都在一个院子里生活,怎么说也算是邻居吧,远亲还不如近邻呢,总还比别人强。你就别再和他争那个柜子了。“
听到调解员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也就同意了,我真的也不想再和张旭较劲了。于是我说:“行,同意把那个柜子给他,只要他把我的机器还给我就行。”
“行,那可说好了,等到开庭的时候,我们就都按照说好的办,到时候你们都在调解书上签字就行了。”调解员说。
开庭的日子到了,按照程序法官问了我们一些简单的情况以后,就让我们在调解书上签字。因为我也不止是一次开庭了,以前就因为开庭以后,也没有看庭审笔录就签字了,吃过亏。而且我总觉得这一次调解法官好像有意的偏袒张旭,所以我在看笔录的时候就看得告别的仔细。
等看到最后有一句是:“我们已经把所有的财产都分割完了。”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对法官说:“您把这句话删下去吧,你删下去以后我就签字。”
“这句话有什么呀?你们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分吗?”
其实我们也有一些东西没有分,比如我们盖了两个装杂物的小棚子,没有要求和张旭分。还有一些小东西,但是我压根也没有想过要和张旭分那些小东西。
可是我看了这句话以后,我就不敢签字。正因为我不懂法律,我怕张旭有熟人认识法官,因为毕竟他是老北京,在这里长大的。如果他们要是认识的话,我怕法官会挖坑让我跳。我知道虽然法律是公正的,但是徇私枉法的法官也不是没有。如果她有意挖坑让我跳的话,那是太轻而易举的事了。所以我才不签字的。
见法官问我,于是我说:“我只能说我现在没有想起来,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分。所以你要是不把这句话删下去,我是不会签字的。”
“你认为这句话危害到你的利益了吗?”法官有些生气的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