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捧着《刑法》慢慢“啃”

1998年的春节是元月27日,那天正好是教导员值班。他请年轻的管教干部小王把张子强带到提审室来谈话。

当小王押着张子强走进提审室时,教导员看见张子强已经三天没有刮胡子了,下巴上黑乎乎的。

张子强走到那张黄木椅上坐下,还是一付不在乎的样子,笑着用白话对教导员说:“新年好!”

小王也在一边坐下。

教导员说:“陈庆威,今天我们随便聊聊,不是提审,你怎么没刮胡子?”

张子强说:“不要紧,我回香港刮。”

教导员说:“回香港刮?你知道你什么时候能回香港吗?”

张子强说:“我在内地没犯事,你们应该送我回香港。”

教导员说:“没犯事会抓你吗?送你回香港就没事了?”

此时张子强讲话的神态,完全不像一个案犯,而像是在茶馆里和人聊天。他坐在椅子上,左腿架在右腿上,一只手抱着腿,一只手往前一挥,说:“我在香港坐过无数次的牢,进进出出是常事,就算香港警察抓到我也无所谓。哈哈,没事,没事,送我回香港就行。”

教导员说:“陈庆威,没事?你也太看轻内地公安了吧。没事会在这个大过年的把你请到这里来?”

张子强说:“我知道内地公安厉害。但我在内地真的没犯事。我就是在香港有事,也可以请律师。我有钱,有钱就可能请好律师。有了好律师,就可以没事。”

教导员说:“香港也是法治社会,有钱就可以使有事变成没事?我想不会的,那社会的公正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