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打开612监仓的门后,示意张子强进去。张子强站了起来,走进了监仓。锁好门后,小王没有立即离开,而是通过监仓门上的小窗户,观察了一会儿。
走进监仓的张子强神情明显有点低沉。他走到自己的铺位上躺了下来,略有所思。
这时,他抬头看见同监仓的那位年纪比较大的,手上正捧着一本书在聚精会神地看。由于这人年纪大戴着老花眼镜,把书卷成一团捧在手上,书页正好把书名卷进了一半,张子强只看到一个“法”字,他知道这是一本法律的书,于是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立即坐了起来,很想拿过来看一看,但这人正看得聚精会神,他又不好意思上前借。
于是张子强人坐在铺位上,注意力却始终放在这本书上。
过了一会儿,只听一声深深的叹息,这位看法律书籍的人大概在法律书上看到自己所犯罪行的量刑标准,神情沉重地把书放到地铺上,取下老花眼镜用手揉眼睛。
张子强一眼看到放在地铺上的那本书,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他正欲上前借阅。那人又拿起书仔细看起来。
所有进了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在关押期间最重要的一件事,莫过于想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触犯了《刑法》的哪一条哪一款,量刑会有多重,即要判多少年。或者在法律中,找到有利于减轻处罚的条款。这个时候看《刑法》,几乎是在了解自己的命运,因此,此时看书的那种聚精会神与一般人看书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这位在押人员,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张子强一直在注意他。
此时,看了一会,老人又把书放下,摘下老花镜,久久不说话。
张子强乘机凑上来,憋着用生硬的普通话说:“老先生,我可以借你这本书看看吗?”
老人没有马上同意,反问道:“你不是一直说,要回香港吗?回香港,内地的法律对你没有用。”
张子强说:“我这人一直很好学。坐牢是最好的学习机会。我的英文,我对香港法律的熟悉,都是在坐牢的时候学的。1995年我在香港坐牢,请了一个英国的大律师,每次到赤柱监狱来见我,人家讲的都是英文。那时,我的英文很不好,所以要请律师楼的师爷来一句一句地翻。后来,我下决心学英文。到开庭前,我基本上可以单独和英国律师对话了。人啦,要逼。逼到一定的时候,做不了的事情都做了。”
那人心情不好,不想听张子强罗嗦,就把《刑法》递给他:“好了,好了,你看吧,看完了就还给我。”
张子强如获至宝地捧着《刑法》坐到一边仔细翻看着。但是,他对这本用简体汉字印刷的《刑法》,读起来也如同天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已经对文字进行过几次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改革就是简化汉字,而香港至今通行的仍是繁体字,本来中文水平就不高的张子强,读简化汉字的《刑法》,非常艰难,他却一页一页地“啃”着,显然希望从中找到“救命的稻草”,他找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