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四十元换来八年徒刑

那天江才古与他哥江荣长把炸药送到了钱汉寿那在汕尾老镇的家后,三个人动手把一吨炸药就搬进了钱汉寿睡觉的房间里。

全部卸完以后,钱汉寿问:“一共多少钱?”

江荣长没有在其中加一分钱,老老实实地回答说:“一共是5960块。”

钱汉寿问:“港币,还是人民币?”

江荣长说:“人民币。”

钱汉寿说:“好。”忙从房间一个黑包里掏出一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数了60张递给江荣长。

江荣长接过一叠钱后,习惯地沾着口水点了一遍,然后说:“没错,一共6000块。”,说着,另一只手就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往外掏,边掏边说,“我还要找你40块。”

钱汉寿忙用手按住江荣长,说:“免了,免了。”

这时钱汉寿表现得像是很大方的样子,其实他是一个不讲规矩的人,他在帮别人办事的时候,总收人家“喝茶的钱”,可现在江荣长不但帮他买到了炸药,还帮他免费运送到家里,从中没有赚一分钱,可钱汉寿连个“喝茶的钱”都没有给,他从刘鼎勋那儿可是收了10万块。

江荣长就是这么可悲,他在整个买卖炸药中,就多拿了钱汉寿的这40块。他应该不知道钱汉寿买炸药要干什么,他因为承包了采石场,采石每天都要消耗炸药,因此每天都有炸药从他手上经过,他也许根本就没有把钱汉寿买炸药的事放在心上,这是他的糊涂之处,他的这个糊涂让他最后和江才古一起,因犯同样的“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而被判了8年徒刑。40元钱,让他要在监狱里呆8年,他觉得自己冤得可以去投海。

其实,在监狱中有许多这样的所谓“冤死鬼”,他们并不是故意违法犯罪,本质也是善良人,可就是一些阴错阳差的原因,结果让他们触犯了法律而自己不觉得,成了所谓的“冤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