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个是刘鼎勋,帮助张子强购买炸药付款的人。
刘鼎勋否认其行为构成犯罪,并和张子强一样提出司法管辖权异议,认为自己犯罪在香港,应回香港受审。
其辩护律师认为刘鼎勋非法买卖爆炸物的事实难以认定,刘鼎勋在购买炸药时是从犯,应比照主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黄华生及其辩护律师认为,黄是从犯;认定黄参与抢劫密谋及持枪作案证据不足。
柯贤庭及其辩护律师认为,柯贤庭是从犯、偶犯;柯所实施的行为没有直接、必然地导致绑架发生;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要求对柯从轻处罚。
柯贤庭就是那个“肥佬”,一开始就参与了“火凤凰酒楼”的第一次密谋。然后,又是他在香港华人行大厦下面盯梢李泽钜的行踪,并第一个发出信号的人,他怎么会是从犯、偶犯?
接下来就是老狐狸胡济舒了。
胡济舒辩称其未策划、组织他人作案、本人未到现场实施绑架。
其辩护律师认为,认定胡济舒为绑架出资港币20万元证据不足。胡济舒仅是被纠合参与后期绑架密谋,未到现场实施绑架;分赃实得港币1100万元,是从犯。要求对胡从轻处罚。
胡济舒显然没有说实话,他多次纠集同伙商量策划绑架细节,并且邀约了甘永强和邓礼显参与了绑架,绑架后还主持分赃,他自是核心骨干。
胡济舒的这个辩护律师很有意思,他的辩护有特点。一是,他把胡济舒因为被香港警方通缉而回不了香港,说成是未到现场参与绑架;二是,把胡济舒分得赃款3100万,被张子强借走2000万,说成是胡济舒只分到赃款1100万,以此来减轻胡济舒的罪责。
当然,这些都是律师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做法。
由于被告人数太多,至此辩护还没有到一半,法庭调查辩论进行了好几天,往下我还会继续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