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合同,明明是对臭光头更有利。
第一份合同期限三年,约定直接进入恋爱状态,到期前一个月商定续约内容,权利义务和寻常恋爱没什么两样,只是一点:合同期内不能违约,即不能分手。如果提出分手,需要赔偿对方巨额违约金——五百万。
周至一目十行,看完合同,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神他妈的恋爱合约,跟包养合同有差别吗!
一直戏言求包养,好了,如今终于如愿以偿。有个大明星富婆愿意包养她,条件优渥,过了这个村,怕是再也找不到这个店。毕竟这世上方姜只有一人,愿意买她三年的时间。违约金五百万意味着她不能单方面提分手,因为她付不起这个钱,但是方姜,只要她想,随时可以结束这段关系,用金钱买断。
一签就是三年,条件不能再好。
“有试用期吗?”周至听到自己说,“三年的合同一般会有六个月试用期。”
她忽然觉得那天以来自己所有的期待、想像和惦念,全变成了一个笑话。
“干嘛要试用期,我们不是相处的很好嘛。”
意思是这段日子实际上是考察,考察结果很满意咯?“这合同,明显倾向我,应该属于有失公平的合同,法律上应该是无效的吧。”
“不用担心,我说有效就是有效。”
话音刚落,手底下柔软温暖的脑袋像是长出锋利的刺,方姜收回手,觉察到周至的不快。“你生气了?”
好一会儿,周至抬起头,直视她的眼睛。那双装着娑婆世界的眼睛里写满了不解、忐忑和倔强,情感真实,一览无余。
经过最初的愤怒,周至想,也许是自己把人往坏里想,大明星骄气、胡搅蛮缠,但不是那样的人。
于是她问:“方姜,你在担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