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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怂了:“行,是兄弟我失言,自罚三杯。”

在庄牧的监督下,沈云喝了足足三杯酒,酒喝得急了,醉意也就上了头,话匣子自然也就打开了。

“行,咱们说正事。等会,先打住,别和我夸花木兰那小子。那小子是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多优秀我心里有数。”

庄牧笑笑:“你确定不是因为她和小妹走的太近,你看不下去想去宰了她的时候才无意中发现么?”

“也可以这么……”

“庄牧,你诈我!”沈云暴怒,庄牧却只是笑。

“一肚子坏水,就知道坑兄弟。”

抱怨了几句之后沈云也干脆地承认了这个事实:“确实和你说得一样。但是这小子是真有才干,不然我早把她乱刀剁了去喂狗了。”

“看出来了。天子如此明显的千金市马骨行为居然都没让她有半分失态,居然还能觥筹交错,应对得宜,你我皆不如她。”

“废话,咱俩十六岁还在国子监读书玩乐,那小子就当了先锋斥候,立功数次之后,名字又兜兜转转回到了我案前的军报上。二十岁咱俩刚刚及冠,入宫当差,她就一溜烟窜到了正四品。和她比?别说我俩了,有个好老子的李华元都比不过她。”

“可惜了。”庄牧听了好友的一长段话,只回了一句长叹。

“是啊,可惜了。”烈酒入喉,辛辣而刺激,沈云重新倒在了枕头上。

“老子要是还有一个妹妹,肯定会嫁给她,早早把这个王八蛋拴牢了,省的被别人打主意。”

庄牧想劝,但劝不出口。

天子将一个羽林卫这等亲近之职授予了花木兰,表面看是荣宠无限,实则是在敲打庄沈这些军中勋贵,该放权让位了,总不可能让他堂堂一个天子遇功只能赏边将羽林卫职位吧。

而圣旨中经略漠西这一条就更诛心了,漠北这个缓冲要地被沈氏父子两代人几十年功夫经营的如同铁通一般,只要朝廷不指手画脚,又何来边地失陷,庶民受苦,更别说派花木兰去经略漠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