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韶月闷闷不乐地开口,“可能有点疼。”
薛怜滢笑弯了眸子道:“没关系,我以前挨打的时候,比这个疼多了。”
她可没有在说笑,小时候挨打的次数多得是,那时候浑身是伤,依旧没有向敌人低头。
或许是因为这样,她的倔强吸引了大哥的目光,她的日子不能算得上是特别好,但总比自己一个人要好得多。
她真正意义上的赚钱应该是十七岁那年,跟着大哥出国,那时候她差点以为自己要回不来。
大哥跟她说,你有什么执念吗?
她当时怎么回答的?
薛怜滢想,她当时说她跟一个人约定好了,要跟她一起唱歌,当歌坛新星,以及她不想要让她妈妈那么辛苦。
所以她跟大哥他们咬牙撑了下来,拿着钱回家的时候,虽然被林妈妈一巴掌拍在了肩膀上。
可她一点儿都不疼,因为她肩膀上的泪水很烫,仿佛要把她的肩膀烫出个洞一样。
她记得的约定,结果这个人不记得,但是……她们也是在某种意义上一起唱歌了。
花韶月疑惑道:“是吗?”
女主不应该顺风顺水的吗?怎么就被人打了呢?是不是哪里有问题呢?
薛怜滢点点头,“对啊!当时我可厉害,我能一打五啊!不过要是我那个时候能够勇敢一点的话,就不会让你一个面对了。”
她的话刚说完,花韶月愣住,什么叫做‘那个时候能够勇敢一点的话,就不会让你一个面对’?
薛怜滢到底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她跟原主难道除了假唱事件之外还有其他什么接触吗?
-这剧情明显不对劲,653赶紧让时空管理局的人查询一下全部剧情。如果剧情是正确的,那么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