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莘特地解释道,“小姐带的书也不多,剩下这些,都是小姐亲自抄录的,原书不常见。”
赵羡词照例谢过,送走福莘就开始看书。
别的不说,对着秦牧云工整的小楷,赵小姐就连看书都倍加爱惜,几乎能看见秦牧云一笔一画认真抄书的样子,何况,什么样的书能让秦牧云如此喜爱,竟然整本抄录下来?
那必定是好书无疑了!
赵羡词简直迫不及待,重又去看新书。
而秦牧云正在船舱里揉着手腕,她第一次写故事,写的还挺上瘾。福莘回来,照实回了与赵羡词的对话,秦牧云“嗯”了声,问,“福莘,你识字吗?”
福莘摇摇头,“只会写自己名字,勉强认得几个字,不算识字。”
“你想学吗?”秦牧云一边删改自己的故事,一边漫不经心的问。
谁料福莘却笑道,“小姐,我以前常听老太太说,人生烦恼识字始,不知这话是真是假?”
秦牧云没想到她问了这话,也笑了,“这话虽然有失偏颇,但也在理。不识字,可能就不会有许多心思,混混沌沌,容易快乐些。”
“那我便不学了。”福莘讲,“虽然不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如果读书识字令我平白多了许多烦恼,那倒不如不读。况且也不是人人都需要读书识字的。”
知她无意,秦牧云也就不再多言,仍旧让福莘帮自己磨墨。
福莘便道,“小姐,这些故事明明都是您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告诉赵公子说是您抄的呢?”
“噢,她只是喜欢故事,没必要知道故事从何而来。若是知道出自我手,我怕她看轻了这些故事。”实际上,秦小姐是心里觉得不好意思。她可不止是写故事而已,实则是试图借故事与赵小姐对话。
而且,再怎么说,这也是秦牧云第一次自己写本子,多少有些笨拙之处。秦牧云不想让赵羡词看轻了自己,端等着看赵小姐的反馈呢。
可她的故事,一笔一划写起来慢,赵羡词看起来却快得多。直到一行人到了扬城,秦牧云的本子才写完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