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翎依然垂着头,嘟囔道:“哪有。”
越行锋又把他连人带被抱回圆椅:“吃饭了。”
“嗯?”沈翎半睡着睁眼,见一勺饭正往他嘴送来,忙摇手,“我自己来!”
“醒了?”越行锋把碗递给他,自己去桌旁吃起,忽然道,“我出门逛逛,你来不?”
“你出门!”沈翎险些把粥喷了一地,忙双手合十,“拜托你,不能好好在屋里待着吗?”
越行锋好整以暇地看他,略过他的苦心提议,认真摇头:“我会易容。”
沈翎顿时无语。是啊,他会易容,易容到旁人完全认不出。
问题是,他出门做什么?沈翎想问又不好意思问,把心一横:“我也去!”
京城一如既往地嘈杂,车水马龙,人来去往。
沈翎与越行锋走一道,又不敢太过走在一道。各种考量激得他越走越慢,到了人少的地方,赶紧凑上去一句:“你走前面,我走后面。”
不说还好,越行锋这一听,立即把他拽到身边,把他手臂扣在身侧:“什么前面后面?媳妇陪夫君逛街,天经地义。看你这副模样,是有多么见不得人?”
沈翎低声道:“那倒不是。怕你被人看见,人多眼杂,你懂的。”
越行锋若有所思:“哦,我懂。那……我们就去一个人不多、眼不杂的地方。”
沈翎还未听清,整个人已被他拖了往前。
半刻之后,沈翎坐在一处熟悉的地方,浑身不自在:“这个地方……人不多、眼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