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学谦不想和这家人再产生任何联系了,她已经决定好了,这是她最后一次来台北。
她这样迅速的决断让管家有些惊讶,又问一遍:“时教授,您确定要放弃全部的遗产吗?”
"确定。”时学谦点点头。
“那么这件事得需要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和法务一起来办了。”管家道:“而且,转接流程至少—年以后才能启动。”
“为什么?”
“因为,根据台省特别行政区的继承法条例,年满二十周岁才能接受股份有权公司形式的资产,而周小姐今年只有十九岁,您目前能转移给她的只能是不动产和流动储蓄的那一部分,但是在周先生的遗产清单里并没有那些,所以您需要以监护人的身份照看周小姐到满二十岁,再进行转移程序。"[注1]
阿…原来“陷阱”在这里。
时学谦可算是明白周克仁是怎么想的了。如果时学谦想要把遗产转移给周梵,相当于必须间接承认自己是周家的女儿,先签字将这笔遗产接受下来,再当一年周梵监护人,一年后重新办理转移遗传流程。如果她拒绝接受遗产,周氏所有的产业将全部归公,那十九岁的周梵将怎么办?
“周小姐现在应该还在上学吧?”时学谦问。
“是的,小姐去年刚被波兰的肖邦音乐学院录取,研修钢琴和作曲专业。”
时学谦迟疑着问了一句:“那她…她现在有演出收入吗?”她记得八年前周梵在波士顿表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