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林笙的伤情鉴定我也早已作为证据上传法庭,二度烧伤,足以到达故意伤害的量刑程度。”
“不管是不是父子间的教育,林书平故意造成我方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已是直接事实,这点不容任何理由来进行躲退。”
“视屏中林书平的话也足以证明,这种毒打已不是一次两次。”
视频的再次播放和老爷子的话无一不在讽刺辩方生生狡辩的僵硬,但终究是存满经验的老狐狸,这种被驳回的程度跟本算不得什么。
“控方说的所谓的「话」,是这一句「老子就是打你了,但老子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往外说了老子就弄死你」及其视频中类似的是吗?”
“是。”
“好。”
“那么这句话表述了我方当事人曾经曾对控方动过手,但青春期的孩子一个正当教育的巴掌也算是动手,请问这个界限控方又如何拿出证据来证明。”
“如若我方有证据能证明,那么这场官司就不会有第二次,毕竟一个极度伪善的人从不会让人抓到自己的把柄,这无意中的视屏已让我方当事人脱去了一层皮。”
老爷子在暗示。
伪善两个字只会让看过视屏、关注着整件事头尾对人在不经意间更加认定了伪善这个词在林书平身上的定义,而伪善的人的话能信吗?答案自然是不能。
林书平那方的律师看出了老爷子想做的,直开口道。
“法庭我认为控方的言论有扰乱法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