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喜欢自己吗?

看上去好像是认真的。

可是既然如此,当年那么长时间,为什么对自己不闻不问呢。

起码花才自己,是在找了好几年而一无所获之后,才心灰意冷放弃的。

又或者。

花才想起房光霁曾经半真半假地说过那句话。

“有人不让他找。”

谁?

为什么?

又是如何能够要挟到房光霁?

花才垂下眼,一时间心事重重。

尽管花才并不是注重外表的人,但从旁观者的视角看过去,花才其实长得很漂亮。那种漂亮是精致而脆弱的,很难叫人联想起这个人的灵魂是精致和脆弱的相反,是倔强粗鲁和不认命,是脆弱的反义词,是某种和大地一样沉默的坚韧。

尽管房光霁深知花才本性,但是这一刻,这个男人却还是在狼吞虎咽之间,情不自禁地停下筷子,出神地打量起他的发小,他的伴侣(单方面认为的)和唯一真正懂他的人。

花才的眼睛微微向上挑,是难得一见的猫眼,鼻头秀气,嘴唇总是抿着,皮肤白净,小时候经常被当成女娃儿,长大了骨架虽然长开了些,但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板也比同龄人小一号。

在旋转餐厅漂亮的灯光下,花才低头想事情的样子,有点像一副漂亮的招贴画。

房光霁看得起劲,居然放下筷子,然后拿着手机咔嚓,拍了一张。

这也算是立场对调。要知道平时都是只有别人给他拍的份儿。他是备受业内顶级摄影师和图像工作室青睐的时尚宠儿,是无数粉丝手机里占据大幅内存的常客,而眼下他不过是一个因为喜欢对象喜欢得不得了,而情不自禁拿出手机拍下对方照片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