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冰凉,林微屿赤□□叠站着,等着自己的那杯美式。
顾煊低头看了眼,挽起的裤腿下是骨骼清晰的脚踝,脚背白皙甚至能看见发青的血管。
他的脚趾蜷起来,指甲修理得整整齐齐,泛着粉色,不知是因为瓷砖冰凉,亦或者察觉到顾煊的目光而害羞。
顾煊不由得带上了些命令的语气:“先去穿上拖鞋,就在沙发边上。”
他乖乖照做,等再回来时,餐桌上多了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和正在享用早餐的人。
怪不得那么多人自称颜狗,长得好看的人连吃东西都显得优雅。
“昨天我是不是在沙发上睡着了?”林微屿问。
顾煊把一块切好的香肠送进嘴里:“嗯。”
“你把我移到屋里的吗?”问出口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有点傻,屋子里只有两个人,他又重新说,“我的意思是,我沉不沉?”
顾煊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不沉,因为我是把你托进屋的。”
林微屿很给面子地笑了两声,顺着说道:“挂不得我觉得浑身都疼。”
“你今天考试吗?”
林微屿咬着微焦的面包边,点点头:“对,我10点考。你平时几点去工作?”
顾煊用刀叉切着鸡蛋,姿势优雅:“我们这行不用着急,什么时候想接单了就上班,比较自由。用我送你去学校吗?”
送我?
林微屿想起顾煊的小单车,是有个后座,可那不是电动的,怎么带人?
“没事挺近的,我自己去就行。”林微屿委婉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