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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手上翻阅着那本很多很多年前的法律科普业余书籍,说不上的讽刺。

对于女子的突然变脸,郁夏强忍着反胃的冲动,依旧好言好语:“第一,这不符合规定;第二,你后面还有很多人等着排队;第三,请注意你的言辞。”

年轻女子不依不饶,变本加厉,赖在位置上不肯离去,“你今天不帮我写,我就不走了。”

女子长相纤细羸弱,与她的言行形成强烈反差。

郁夏站了起来:“你要是不走的话,那我只能去请保安了。”

女子一把抓住郁夏的手腕,“你不许去,你这人怎么这样?”

郁夏吃痛,没有想到看上去那么瘦弱的人力气这么大,她奋力挣脱着,旁边是一群看热闹的人。

此时的郁夏非常后悔,非常委屈,她后悔来这里执勤了。

岑荷已经开完庭,当事人正是上次那个要离婚的纹身男人,男人的老婆也请了律师。

女人始终咬着不肯离婚。

岑荷:“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孩子不肯离婚,那你换个角度想想,孩子希望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中吗?”

人们总为自己的懦弱寻找借口,因为不得不这样,只有这样她们才能自欺欺人的生活下去。

岑荷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也是以孩子为借口迟迟不肯离开她父亲,作为孩子她根本就不想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长大,那种无尽的黑暗充斥了她整个童年,年幼的她每天都在幻想着长大,回忆里满是狼藉。

最后女人动容,她苦笑出生:“我同意离婚,不过孩子我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两人平分。”

女人还提供了她被家暴当时警察的处警证明,对方律师以此证明孩子不宜跟随男方生活。

以上这些,岑荷写了案情分析在开庭前就发给过纹身男看过,纹身男觉得不行,孩子财产他都不肯给老婆。

岑荷一席话让纹身男不得不同意:“你现在不是和外面的女人住在一起么,听说孩子都快生了,不要忘了,尽快离婚才是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