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他正坐在一家居酒屋里,前面满是喝空的酒瓶。
地狱与现世的时间流速不一样,当他从地狱回归的时候,现世已经过去了五年。
主线任务自然是失败,露露也不知所踪。
他还特意去了一趟露露的家里,结果那里居然只住着一户普通人家。他们说,他们住在这个地方十多年了,根本就不知道什么铃原一家。
甚至连露露当时给他的一个吊坠也消失不见了。
他总感觉事件的发展越加扑朔迷离了,眼前蒙上了一层厚厚的迷雾,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有时,他甚至会怀疑这只是一个梦,只有身上那不断流转的强大力量以及温蒂遗留的玉珠在提醒着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小哥,别喝了,我这要打烊了。”一位中年大叔有些无奈地看着余新。
啪。
几张大面额纸币被拍到了桌子上。
老板叹了口气,没有收这几张纸币,为自己倒了一杯浊酒,和这满脸胡茬的颓废青年对饮。
这个时代越来越艰难了,现在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大幅度上升,暴力事务所大行其道,这好好的青年变成这个样子,相比也和这些事情脱不开干系吧。
“老板。”
“嗯?小哥你说。”
这下老板来了精神,这年轻人最近天天在他这里买醉,每次都是来了就喝,喝完就走,闷闷的,从来没有听过他说话。
“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
老板沉默片刻,低头沉思良久。
“小哥何出此言?”
“在那种力量面前,我根本保护不了,我想保护的人。”
余新抬起头,那散乱的刘海下,是一双疯狂、悲伤的血红色双眼。
“为什么我只能躲在后面,等着别人来保护我?”
“唉……”
老板叹了一口气,看来他猜的不错,这小哥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的确和那些畜生事务所有关。
老板也知道怎么安慰都是没有用的,只是不断地为青年与自己酌酒。
“小哥,你尽管喝,今天我请。”
一壶接着一壶,不知道什么时候,地上已经摆满了空酒瓶。
终于,老板也喝多了,在余新的搀扶下,一晃一晃的离开了居酒屋。
“小哥,嗝你先,回去吧,不,嗝,用管我,嗝
须知少时凌云志,
曾许人间第一流。
哪晓岁月蹉跎过,
依然名利两无收。
哈哈哈哈哈哈!”
老板走路一摇一晃的、哼着小曲,无比潇洒的离去。
余新看了看老板的背影,也转身离去,令人奇异的是,余新虽说也是浑身酒气,但他脸上却没有半点醉意。
余新一个人走在寂静的小巷里,前方突然传来嘈杂的脚步声。
两个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喂,你就是余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