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想上一会儿,还是不肯放人。
男人很生气,说要饭犯哪条法律了?我孩子是残疾人,你们连残疾人都抓?既然敢抓,有本事就养一辈子。
房间里不是只有这一个警察,有个值班的胖子说:“放了算了,不然也是遣返,多费道手续。”
警察发现流乞讨儿童,只有两个去处,一个是福利院、孤儿院等地,一个是收容所,遣返。
那警察有点犹豫,如果是往常,放走就是了,反正没出人命官司,而且证据还算充分。可今天这孩子是明星白路送来的……
正犹豫着,队长进来,看见几个人在一起说话,随口问道:“什么事?”
另一名警察简单说遍事情经过,队长打量打量中年男人,拿着相片走进里面。三分钟后出来,吩咐道:“放了。”
队长过去询问一遍,女孩回答的没有问题,照片也是她。起码是四、五年前的照片,谁会提前那么多年造假?户口本也对上了。应该没问题。
队长发话,中年男人跟警察去签字办手续,留下地址等联系方式,背起小姑娘离开。
女孩被带走,开始那名警察觉得应该通知白路一下,在笔录中找到电话号码,便是打了这个电话。不过没说这么细,就说队长来了,查问无误后放人。
白路听的很无语,这就放了?问道:“什么时候放的?”
“十分钟前。”
白路有点无奈,这是什么队长?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单位干嘛?跟警察说声谢谢,挂上电话。
白路睡不着了,他住在楼阴面,外面高楼的各种光亮通过窗户射进屋内,一半是昏暗、一半是昏暗的明亮,好象现在的心情一半一半。
忽然觉得饿了,起床下楼,在街上找家还营业的饭店随便叫两个菜,拿瓶啤酒开喝。
时间太晚,客人稀少,白路自斟自饮,却被服务员认出来,要和他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