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将手伸入浴缸,按了下浴缸最底部的放水阀。
含着沐浴露香味的水咕噜噜的往放水阀里钻,水位渐渐下降,露出缸底的部分。
本来裴戈是想检查一下水里有没有粉末沉淀之类的东西,但没想到却发现了一个意外之物。
一枚白金戒指。
她俯身去检查尸体的手指,十根手指都检查完了,却没有在手上发现任何带戒指的痕迹。
再说,被害者是来洗澡的,洗澡之前不应该把这些东西都取下来吗,戴着戒指洗澡反倒不合理。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浴缸里面会有一枚白金戒指?
如果不是死者的,那就肯定是凶手的!
凶手的戒指会掉进水里,大概率是在行凶的过程中,无意之间掉落的。
那么话题就回到作案手段上来了。
罗莎先前说,她和被害者爱上了同一个男人,然后因为妒忌的关系,把好朋友给杀了。
杀人的方法,是把吹风机扔进水里,造成触电,活活把被害者给电死的。
但其实,现代工艺生产的吹风机,全都已经做过安全熔断措施,万一真的在使用过程当中沾了水,引起触电的概率不高,最多只会把旋转引擎给烧爆。
而且只是丢一个吹风机而已,怎么戒指就轻而易举地滑脱手指,掉到浴缸里去了呢?
再有,在事件发生之前,两个好朋友就已经出现了矛盾。
现在是洗澡,在浴室里,又不是在其他公共区域,被害人怎么就没有锁门?
退一万步,她觉得在家里面住户都是女生,不用锁门,她也肯定拉上了布帘,因为在第1次探索的时候,布帘就被拉上了的。
凶手擅自闯入,要治被害者于死地,势必要先开布帘,才能进行操作,但是不能却没有被掀开,这是一个矛盾点。
如果她拉开布帘,要对被害者做什么,被害者绝对会提前听到声音,有所察觉,并且进行激烈的反抗,在身体上留下或多或少挣扎的痕迹或者外伤,但还是没有,这是第2个矛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