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作案手法推理

是已经跑了,还是有别的更加巧妙的手法?

其他人已经疏散了,柯南也去了医院。

黄子珩申请警方的允许,继续仔细查看这层楼的细节。

他还是倾向于凶手并没有逃跑,一定是有什么东西被遗漏了。

如果已经预设凶手是使用了某种特殊作案方式逃避了硝烟反应,那么谜题也许就没有那么难解了。

根据当时的情景推测,佐藤警官应该是为了保护毛利兰才会背部中枪。

当时漆黑一片,洗手间四面无窗,应该比大厅更暗才对。

在这样的情景下,除非凶手有林奡那样的听力,否则很难在漆黑中暗算一个经验丰富的刑警。

可是凶手连开数枪,把子弹都打完了,前几枪还没有打中人,可见并不是很老练的杀手。

这么说,那个手电筒应该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不像是凶手带的手电筒,不然不会轻易遗落在现场。

凶手将手枪丢在现场是因为后续处理手枪比较麻烦,但是他没有理由将手电筒也直接丢掉。要知道,留下的线索越多,只会越麻烦。

所以更有可能的是,凶手提前将手电筒打开,放置在洗手间的某个暗处……

找到了!

黄子珩再次到洗手间探寻,重新注意到洗手台下侧被稍稍打开的柜门。

应该就是放在这里。

黄子珩带上手套,将柜门合上。

果然,这条缝足以将手电筒的光线透出来。

这么看,当时应该是停电后,毛利兰发现了这只手电筒,然后拿了出来,刚好充作光源。

凶手就是借助这抹光,击中了佐藤警官。

这样的话,凶手就可以不用操心自带光源的问题了。

可是,这还是没办法解决凶手怎么逃脱硝烟反应的问题。

黄子珩将洗手间再仔细看过一遍,确定没有什么可疑的痕迹,只能走了出来。

凶手起码多次随意进出女洗手间,会是女性吗?

不行,这个没办法断定,不能轻易下判断。

黄子珩甩开这个走捷径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