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受了重伤,又被食不味吸去周身功力,现在要恢复往日功力,还要从长计议。
他牵了牛,慢慢走出河边,顺着一条小道往大路走去。
她形貌男生女相,长得极是俊美,就是蓬头垢面,也挡不住面目容光。
只走了一小段,就有几人围了过来。
“小娘子,往哪里去啊?、”
“我载你一程,不过此处盗匪极多,还要多付些银钱才行。”
那几个混混手里都拿着短刀,不怀好意地往解红衣身上瞄来瞄去,只是些许肌肤就让这些混混们看了喉头大动,口水咽个不停。
如今这兵荒马乱的年头,见到人都算稀奇,更何况是这么标致的女人。
解红衣心中怒极,右手红袖暗动,就要给这几人好看。
他虽然一身残败,功力只有全盛时的一成,但是对上这些粗通功夫的混混还是绰绰有余。
“来!跟大爷走吧!”
一个混混终于等不住,伸手就来抓解红衣。
解红衣眼睛盯着混混的手,刚要动手,红袖微展,袖面已如刀斧竖了起来,只要轻轻擦过那人手腕,就是一刀两断。
那混混浑然未觉,抓住了解红衣的手,就往身边扯。
解红衣一愣,袖面刚刚立起,腹中一阵绞痛,内伤发作,力道就散了。
该死!食不味那混蛋还给自己中了蛊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