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余孽

“那就谢谢解寨主了。”李洛也笑着回复道。

有了药材更加醇厚的补元汤,和随时可以吃饱的食物,他觉得自己可以在明天恢复五成左右,开启超级嗅觉毫无问题。

反正明天那么多人一起去抓人,总不至于还那么点背,要靠自己亲自上场吧?

梁乐有点心绪不宁。

加入黑衣卫已经有十来天了,那一夜的血腥厮杀仿佛犹在眼前。

亲朋温热的血、商人仇恨的眼神、仿佛战神一样的男人、以及那个男人好像鸡鸭一样轻易杀掉的场景,让他午夜梦回时仍然辗转反侧。

一起吃饭睡觉的兄弟死了一半,本来被巨额金钱勾起的,像被一盆三九天的凉水当头浇下,连一丝痕迹都没有了。

他知道自己如果不是运气好,在胸前戴了一面护心镜,估计也活不到最后。

从小他就是一个爱思考的孩子,就连去学堂读书也收到夫子的表扬,可惜夫子去世的太早了,他只能跟着叔叔一起出来打拼。

因为在家里同辈排行第八,经常被喊作小八,大家都是相互称呼外号,本名都很少有人提及。

梁家村是思明州乡下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子,大家一起在地里刨食、一起受地主老爷欺压、一起被县官里正征税,但勉强还能活下去,算是明朝统治下的一个缩影。

本来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的,也没感觉到什么不对,但事情的变化往往是从一件小事开始的。

那一年粮荒,有个少年不肯卖身给地主老爷,反而抢了去收租的管家,逃到外面去了。

没过几年,喊着一帮人回来,跟地主老爷谈了一顿饭工夫,就要回了家里的地,成为那边的传奇人物,引得少年人纷纷憧憬。

梁乐的叔叔就是那时候跟他一起走的,第二年就寄回了白花花的银子,生活也越来越好,还娶了漂亮媳妇,后来梁乐便也一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