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两人照例来到吃顺口的烧烤摊,老板一见到他,赶紧递上一根烟,又掏出火机点火。
林志点上烟,右手食指在老板手背上点了点,老板一阵忙活,送上了烤肉和啤酒,刚吃了几串,隔壁座就闹了起来,两个女孩单独宵夜,却被六七个小地痞纠缠不清。
林志抬头看了一眼,一名女孩背对着自己,另一名女孩胖乎乎的,掏出手机说:“你们……你们再这样,我就叫我哥哥来了,他可是练拳的,很……很厉害。”
六七个小地痞嘻嘻哈哈,跟本不叼,一个脖子上纹着青龙的地痞说:“小胖妞,哥哥们对你没胃口,你要走,就走你的吧。”说着,将手搭在背影纤细的女孩肩上,流里流气地说,“只要她留下就好。”
钟灵见女孩瘦削的双肩不住发抖,显然极是害怕,不由心生同情,对林志说:“你就这样坐着看?”
林志嘴里嚼着一块肉,含含糊糊地说:“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快吃你的。”说完,端起杯子一口喝光了杯中的啤酒,烤肉麻辣,啤酒甘冽,别提有多爽。
钟灵哼了一声:“我原本以为你是个男子汉,没想到是个懦夫。”
林志漫不经心地说:“抱歉,让你失望了。”
钟灵听他随口敷衍,更是气恼,抓起面前的碟子,连肉带碟就砸向纹身的地痞。
七八个小地痞见钟灵美貌,早就躁动火燎,只是见林志不动声色,拿不准他的底细,不敢轻易招惹,钟灵一出手,他们要是咽下了这口气,那以后也不用在这小小的苍狼县城混了。
纹身地痞是这一伙人的头,还算是有一点江湖阅历,他见林志看似平静的脸上,隐隐带着一股杀气,这种杀气说不清,道不明,是佯装不出来的,只有在杀过人的人的身上,才能感应得到。
纹身地痞一抬手,刷地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其余地痞也亮出家伙,朝林志逼了过来。
钟灵一时冲动,也知道闯了大祸,赶紧躲在林志身后。
“朋友,你混哪里的?”纹身地痞道。
林志道:“哪里也不混。”说着一抬手,伸进裤兜,众地痞一惊:“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