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完成后,政治处专门开会研究摄像机丢失的问题,会上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是,宣传股出钱去市场上买一台一模一样的摄像机来替代原来的那台,免得报上去遭上级通报。
另一种意见是,虽然那只是台摄像机,但那是军区统一配发的政工装备,和其它的军事装备的性质是一样的,不能私下替代,万一在以后的装备核查中被查出来,那样性质就变了。
会议的决定以第二种意见为主,一是实事求是地报告装备丢失的情况,深刻剖析检讨问题,诚恳接受上级的核查处理;
二是向军区政治部申请价拨一台摄像机,费用由宣传股承担。
不久,师里、集团军、军区政治部的意见相继反馈下来了,主要内容包括:继续追查核实,排除失泄密风险;
通报批评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加强教育让点上的问题形成面上的教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向军区政治部再价拨一台摄像机。
摄像机丢了,致使团里在师里、师里在军里、军里在军区里「冒了个大泡」,让全团官兵一年的血汗「打了折扣」。